十多年前,曾寫過一篇《何必以大為榮》的雜文,說國人好“大”,什麼事都要冠之以“大”,以求先聲奪人。時至今日,想不到尚“大”之風在藝壇中竟也流行開來。提起“文革”中藝術上“高、大、全”人物,人們會感到滑稽可笑,但對今天書畫界中喜“大”好“長”的現象,卻又似乎成了見怪不怪的家常小菜了。
應邀參加一個畫展,展的是百米長卷,從展廳的西頭一直掛到東頭,看不到一半就有虎頭蛇尾,味同嚼蠟的感覺。今年是虎年,辦個百虎圖畫展似乎也會虎虎生威。然而,虎本來就是不可多見的動物,要形象生動地畫出一百只神態各異大小不同的老虎來,談何容易?為了求“大”,只好死拼硬湊。看完後走出展廳,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報刊上有專題隆重介紹,某書畫家將中國古代四大名著花3年時間搬上萬米長卷;某書法家於大操場上在幾百平米的白布上當眾揮毫寫下巨大的“龍”和“壽”,為的是要進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其實,就是進入“吉尼斯”又能怎樣?這年頭吃熱狗打噴嚏同樣可以打破世界紀錄。“紀錄”是獵奇的產物,獵奇與無聊、浮躁共生。人們對紀錄的獵奇,往往超過了對藝術的關注。
目前,書畫界喜“長”好“大”之風似乎愈演愈烈,這除了一些沒有多少料但急於出名謀利而標新立異的人嘩眾取寵外,還與所謂經濟效益有關。記得有人畫過一幅漫畫,畫面上一只風箏直沖雲霄,風箏的線放得好長好長。這樣的畫上到天花板、下到地面,氣勢也就不凡了。漫畫說明揭出老底:“既然畫兒要論尺賣……”是啊,既然“大”、“長”效益好,幹嘛不玩大家夥?反正我畫得沒你好,但畫得比你長,不比你長就比你大,反正總有一樣超過你,只是沒想到留下的只有藝術上的淺薄和內容的空洞,更逾論藝術上的價值。
書畫作品真的是越長越大就越有氣勢麼?歷史上確實出現了像《清明上河圖》那樣不朽的長卷巨作。但書畫藝術價值的高低不在於畫幅的大小,內容的多少,關鍵還是在藝術家的水準和修養,是好畫,一尺見方也是好畫。水準低劣的畫家,就是畫個大長卷又能有多大價值?一味追求驚人的表現形式而忽略了表現的技法和內涵,只能製造出一些平庸粗糙,雷同重複,淡然無味,缺少或根本就沒有什麼藝術價值的東西來。至於那些耐著性子生硬湊夠百只雞千條魚的“百雞圖”“千魚圖”或將別人的著作原原本本抄錄一遍的活計,不但顯示不出什麼水準,更未免有工匠之嫌,因為這玩藝難不住人,只要有閑,再長再大都可以畫出來寫出來。在藝術創作上一味搞數字遊戲,只能喧賓奪主,眩人耳目。著名畫家範曾曾經給以畫驢稱譽畫壇的黃冑說過,不要畫《百驢圖》,你畫了《百驢圖》以後,人家看你的畫時,基本上不是在欣賞你的藝術,大家一定在數驢子的數目,他數了98頭,我數了99頭,在那縫裏還有一頭,你的畫不就成了人們數數字的對象了?它就不是審美對象了。
此言極是,藝術永遠不是以量取勝,而是要以質取勝。同樣,畫面上的語言,不以繁冗勝,而是以精簡勝,正所謂“要言不繁”。你看,明朝顧安、夏昶畫的竹子,千枝萬葉,而鄭板橋只留下幾枝,這就是清瘦的風韻,其藝術高下一目了然。傳世之作,都是不帶任何功利目的的精品和個性之作,來不得半點虛浮躁急。正如石濤所說的:“畫事有彼時轟雷震耳,而後世絕不聞問者。”在藝術上一味追“長”求“大”,雖能圖個一時的驚奇效應,卻絕對不是什麼藝術佳作,也沒有什麼藝術價值可言,更不可能流傳後代。
可見,書畫作品盲目追“長”求“大”之風不足取,不可為,更不值得宣導。中國書畫藝術是一種“反映生命的藝術”(宗白華語)。書畫家通過筆墨紙帛來表達自己對社會、對人生、對現實的感受和情思,給人帶來美的享受。有責任感的書畫家在進行創作時要儘量讓人們能最方便最容易欣賞到藝術之美,這是一條尊重藝術創作規律,也是尊重觀眾的“正道”。為了所謂的“驚人”效應,標新立異,嘩眾取寵,浮誇淺薄,如此費力不討好,倒不如尊重藝術創作規律,另起爐灶,烹飪出更適合自己的藝術佳餚來。
19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