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11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其公眾號上公布,經報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正式命名29個城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深圳市在29個城市之列。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自2014年7月,部署啟動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活動。2021年以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等,組織對第一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進行覆審,對第二批創建城市進行評價驗收。評價驗收和覆審工作堅持嚴進嚴出、優中選優、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資料審查、明察暗訪、集中答辯、滿意度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相關城市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主體責任落實、能力建設、科技創新、示範引領,以及食品安全狀況等。
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等29個城市(區)自創建以來,不斷夯實食品安全工作基礎,壓實食品安全各方責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地區食品安全狀況總體平穩向好,社會認可、群眾滿意,最終通過國家評審驗收,獲得「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榮譽稱號。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將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活動納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截至目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已部署5批179個城市開展創建,覆蓋所有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深圳市藥安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成功了!八年奮戰,今朝夢圓!深圳正式獲評 『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
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9月深圳被確定為第二批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試點城市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食藥安辦(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堅持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持續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用努力鑄強實力,用創先實現領先,用一步一個腳印的踏實,換來創城成功的果實。
市食藥安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局黨組的領導指揮下,以『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按照『四個到位』要求,以更細措施、更實工作、更嚴作風,加快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機制落地見效,採取有力措施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全力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
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名單
(29個,按行政區劃排序)
北京: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
天津:和平區、寶坻區、薊州區
河北:石家莊市、唐山市、張家口市
遼寧:瀋陽市、大連市
吉林:長春市
上海:徐匯區、閔行區、浦東新區
江蘇:南京市
浙江:杭州市、寧波市
福建:廈門市
山東:青島市、濰坊市、煙台市、威海市
湖北:武漢市
湖南:長沙市
廣東:廣州市、深圳市
四川:成都市
陝西: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