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清拆舊霓虹燈廣告的新聞引起關注,有網民強烈反對清拆霓虹燈廣告牌,聲稱此舉等於拆「香港的招牌」。潮流興懷舊重視保育,但維度要如何設定才合適?城市要發展,部分舊廣告牌有安全隱患,確有必要清拆,政府應盡量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不過,說到霓虹燈廣告是「香港的招牌」,老一輩上海人未必同意,可能會覺得霓虹燈廣告最早應該是「上海的招牌」。
一九六八年白先勇在台灣發表短篇小說《金大班的最後一夜》,講述他記憶中的上海灘十里洋場燈紅酒綠的世界,著名的百樂門舞廳的頭牌舞女嫁作商人婦。六年後導演白景瑞將小說改編成同名電影上映,片中由蔡琴演唱的主題曲《最後一夜》有一句「紅燈將滅酒也醒,此刻該向它告別」,曲中的「紅燈」,就是指霓虹燈。也許很多人還記得八十年代上海《街上流行紅裙子》(內地一部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卻不知道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街上流行霓虹燈。當年解放軍第三野戰軍進入上海市區時,命令所有官兵睡在街頭,不准打擾市民,這個故事後來拍成電影《南京路上好八連》,但也有個別農村出身的戰士覺得「上海的風也是香的」,後來果然中了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沒有倒在槍林彈雨的戰場,反而倒在南京路的霓虹燈下。這是電影《霓虹燈下的哨兵》其中一個情節,故事的背景是一九四九年五月上海解放之後,這是當年上海流行霓虹燈的另一個證據。
三四十年代是上海的霓虹燈輝煌時代,到了五十年代之後開始暗淡,當中部分霓虹燈跟隨主人到了香港之後重新亮起來。在一九六○年代,隨著香港工業發展蓬勃,許多企業、店舖、夜總會,食肆等,紛紛使用霓虹燈招牌來宣傳自家品牌,五彩繽紛、鮮艷奪目的霓虹燈廣告逐漸成為香港最具標誌性、獨具魅力的夜景。那些年不少港產片以港九商業區為拍攝背景,將香港到處霓虹燈這種獨特的景觀傳播到海外和內地,成為世界各地觀眾認識香港、對香港記憶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講,保育這種老香港的人文景觀,確有必要,亦有價值。
但是,不少無主廣告牌年久失修,不僅有礙觀瞻影響市容,更儼如一個個空中炸彈,途人隨時會「中頭獎」,出了事誰負責?因此,政府以公眾和遊客安全為首要考慮,亦是無可厚非。據統計,過去五年,根據港府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不少舊區店家戶外霓虹燈招牌因有「安全疑慮」,而遭到大量拆卸或重新維修,總數達一點六萬個。位於香港油麻地廟街的老字號美都餐室,其招牌於本月八日最後一次亮燈,並於翌日拆卸結束五十八年歷史,有媒體形容這是「代表香港又有一塊歷史招牌不敵時代洪流而熄燈」,惋惜之情溢於言表。
如何在保育和安全、發展之間取得平衡,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政府固然首要考慮保障公眾和遊客安全,但採取一刀切清拆的做法,肯定不會符合社會期望,亦不符合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因此,政府不妨邀請專家成立專責小組,一是考慮划出特定區域保育區內霓虹燈廣告,二是評估全港有哪些霓虹燈廣告具有保育價值,一些無主霓虹燈如確有保育價值,可交有興趣的團體保育,和其他保護文物項目一樣,費用由政府支持或資助。至於眾多舊霓虹燈的命運,只能逐漸走進歷史。
筆者曾聽金庸親口說,當年他從上海來到香港,感覺像是從大都市來到鄉下地方。的確,當年香港沒有上海灘。八十年代上海走出封閉,九十年代開始重新找回「東方大都市」的感覺,在短短十多二十年間,外灘對岸的浦東神奇般出現一個高樓林立、美輪美奐、彩燈璀璨的現代化新上海。與此同時,老上海被好好保育,「百樂門舞廳」依舊屹立在華山路口,但今非昔比,舞池內外的霓虹燈也已隨金大班們消失於歷史的長河,換上了五彩的LED射燈。保育不是把舊時代的一切都保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