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提出深圳要加快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顯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現代文明之城。深圳如何加快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11月24日下午,深圳市政協召開專題協商會,委員、專家們分析了經濟特區建立40年來文化建設的成就和優勢,指出了深圳文化发展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並積極建言獻策。
歷時4個多月調研為深圳文化建設“把脈開方”
今年7月開始,市政協啟動“加快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重點調研,歷時4個多月,发動60多名市區政協委員,在市內外組織實地調研座談共計20余次,函調及電話咨詢等向各方收集資料多次,最終形成1個總報告4個分報告,積極為我市文化建設“把脈開方”。
在協商會上,深圳市政協文化文史委副主任尹昌龍代表總調研組发言。他表示,中心城市具有三種特質,引領、合作和特色。深圳要構建的是具有高度文化輻射力和吸納力的城市文化,建設輻射粵港澳大灣區、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區域文化中心城市。
“深圳自2004年確立‘文化立市’戰略以來,歷經多年培育,已結出累累碩果。”尹昌龍列舉了我是文化建設的六大成果:打造了文博會、讀書月等全國知名的文化活動品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初具規模;文藝精品創作成果豐碩;文化產業綜合實力持續提升;產業平台對產業发展支撐效應顯著提升和文化消費增長強勁。
與此同時,調研組也認為,深圳與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之間仍有一定差距,包括文化人才发展體制機制有待改革完善;文化軟件建設有待強化提升;文化遺產保護開发與活化利用有待增強;數字創意產業優勢发揮有待激发;城市輻射力與吸納力有待增強;文化建設財政投入力度有待加強。
為此,總調研組提出傳承城市精神鑄造富有生命力的城市文化基因;像重視科技人才一樣重視文化人才;提高國有文化設施運營的市場化、專業化水平;推進城市文化資源的保護開发與活化利用;打造數字文化建設標桿城市;在國際交流中提升吸納與輻射的中心功能;以及真金白銀投入與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建設七方面21條建議。
像重視科技教育一樣加大財政對文化領域的投入
“深圳目前在文化方面的投入力度與文化的戰略支柱地位不相稱。”尹昌龍說,具體表現在總體規模偏小,2019年深圳市級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投入占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僅1.3%(北京5.6%、上海3.7%)。另一方面,深圳財政投入上重科技輕文化。2019年,深圳市財政在科技和文化方面的支出在支出總額中的占比差距達到15.5個百分點,而北京、上海、杭州的占比差距僅為5.1、4.2、7.7個百分點。
尹昌龍建議,要對標國內文化中心建設投入比重,加大文化領域財政投入,同時,提高市財政投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對標科學技術與教育支出增速,積極推動文化建設投入穩步增長機制。尹昌龍還提出,應優化財政投入方向,加大對文化“軟件”建設的扶持力度:“深圳在文化‘硬件’建設上體現了對標國際水準的眼光和追求高規格高品質的魄力,但在文化‘軟件’的內容建設方面,存在缺乏同步規劃培育、專業運營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
加強城中村文化保護
城中村,是不少來到深圳創業、就業的年輕人的第一落腳點。市政協常委王富海列舉了一組數據:深圳的城中村用地占全市土地總面積1/6,租賃住房約占全市總租賃住房70%,城中村人口也占全市總人口的60%-70%。“城中村是自发組織的、有活力的、成長的‘第二個深圳’。”
王富海認為,應該盡可能多地保留城中村,在此基礎上明確將綜合整治作為城中村更新的常態制度,並賦予城中村更多的文化職責,最終將城中村文化氛圍培育出來。
同時,王富海建議,要為深圳城中村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目前,應該按世界文化遺產的標準去重視、保護城中村,指引它的改造,未來城中村在我們的呵護下一定會成為我們深圳最有價值、最有魅力的名片地區。”王富海說。
“一園一議”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集聚區
文化產業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產業集聚區。深圳市政協委員李曙成認為,產業集聚能夠為城市區域发展中的人才、資本、消費、產業等要素帶來幾何倍數增長的外溢效應。“深圳要不斷提升文化產業集群发展的層級,加快整合產業鏈上下遊資源,為不同发展階段的創意群體和企業提供相匹配的空間、技術、政策的支持。”
李曙成建議,針對不同園區的產業門類,“一園一議”精準制定支持政策——對於創意者主導的園區,要引導其與文化旅遊相結合,並避免過度開发,保持相對低廉的租金水平;對於企業主導的園區,要創新服務方式,推動園區從租金模式向股權投資模式轉變;對於依賴特定資源的園區,要注重資源保護,實現可持續发展,從而讓深圳文化產業園區的空間聚集和價值聚集发揮更大的外溢效應。
立法保障讓古建築真正“活起來”
深圳有一處古建築在投資7000萬元後,改造成博物館,但是因為消防審批無章可循,至今未拿到博物館牌照,無法對外開放。
市政協委員黃玲以這一例子,提出深圳古建築活化利用消防審批制度缺位的窘境。黃玲建議,文物管理部門與住建部門共同出台針對文物古建築活化利用後的消防審批制度,嘗試突破一般性的消防標準要求,借助水幕、防火卷簾、智能預警系統等技術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同時,黃玲表示,深圳擁有特區立法權,盡早啟動制定《深圳市歷史建築保護條例》等立法工作,對全市的歷史文化遺產進行全面分級分類,從法律層面對其進行保護。同時,建議借鑒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 國家旅遊局關於印发農家樂(民宿)建築防火導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出台深圳有關古建築活化利用消防審批辦法。
委員呼籲:文藝人才引進不能“一刀切”
部門回應:改變對人才“馬拉松式”評價,實施“分賽道”評價
“深圳吸引文藝人才的優勢正在不斷弱化!” 專題協商會上,市政協委員梁宇呼籲,文藝人才的引進標準不能和其他人才一樣“一刀切”,應該有分類標準,從而讓深圳加快推進區域文化中心建設有更多的人才支撐。
梁宇表示,當前,全國各地都制定了各種優惠政策引進高層次文藝人才,深圳在收入、福利待遇、住房等方面優勢不算強。與此同時,人才認定標準滯後,人才認定標準重科技、輕文藝,全國文聯藝術類的最高獎項全部列入後備級的人才隊伍,不能列為領軍人才。
另一方面,文藝人才引進機制不活,沒有考慮到文藝人才等特殊性,對人才認定還是以學歷、年齡為準。文藝人才激勵機制不足,深圳沒有市級文藝獎項;以及文藝人才培養機制缺失,目前深圳文藝人才培養還沒有形成長效機制,缺乏文藝人才專項培養計劃。
“文藝人才認定政策避免‘一刀切’!”梁宇建議,要進一步完善文藝人才引進政策及配套措施,特殊才能要實行柔性的“特殊政策”,制定扶持、留住優秀文藝人才的配套優惠政策。同時,財政加大對文藝人才培養資金的投入;實施優秀文藝人才的宣傳推廣規劃等等。
對此,副市長吳以環在現場回應時表示,我市將完善文化人才的認定標準和引進辦法,完善柔性引才的新機制,大力引進文化、藝術、影視、演藝等急需的人才,充實基層文化力量。
深圳市人才工作局局長張林也提出,當前,深圳的人才发展整體態勢以及人才政策正在整體升級和優化,正在由過去的政策引才走向現在的環境引才,未來將走向文化引才。
同時,針對文化人才的引進標準問題,張林表示,深圳現在要對人才進行分賽道管理,改變過去“全民馬拉松式”的人才評價,改為“錦標賽”評價,科技類、醫療類、中小學老師有各自的評價,文化、藝術、體育類的人才也有自己的評價。
“不同類別的人才有不同的評價就會更客觀,就會有百舸爭流的局面。”張林表示,如何更有效地制定文化體育藝術類的人才標準是下一步人才工作優化升級的核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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