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識港話事】「送中」還是「送港」涂謹申说了算?
作者:馬可基德曼   來源:識港網    2020-09-15 10:42
事件還未平息,泛民肯定不會甘休。下步可能繼續沿著幾條老路攻擊內地:比如攻擊內地司法制度,抹黑司法程式不透明、無法委託律師保障犯罪嫌疑人權益;歪曲內地法律,在管轄權、適用法律上惡意抹黑解讀;美化12名非法越境分子,指稱其為「民主人士」或「12君子」云云;利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採取眼淚攻勢;聽命美爹指令,勾搭灣灣擴大影響等等。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12日發表聲明,稱「對12名被內地扣押港青未能接觸他們選擇聘用的律師表示深切關注,呼籲當局確保有合法的訴訟程式」。「美爹」發話後,朱凱迪、涂謹申等香港馬仔心領神會,立刻拉著6名涉潛逃被捕港人的家屬12日在香港召開「記者會」。名義上來說是個記者會,其實更像是個「公關騷」,幾名被捕人士家屬聲淚俱下、痛哭流涕,痛訴內地公安的「野蠻行徑」,完全忘記幾人都屬「偷渡客」「保外潛逃」的事實。而幾人的代表、「正義俠客」涂謹申也跳出來高叫「有法治國家會將12人送回香港依法處理」,令人大跌眼鏡。不是說好的不要「送中」嗎,不需要《逃犯條例》,涂謹申之流怎麼又要求將幾人「送港」?

涂謹申前後自相矛盾,令人摸不透頭腦

此前,4名港人在菲律賓被起訴制毒和藏毒,當時涂謹申認為四名被告無辜,協助他們尋求法律意見,但涂謹申從未要求菲律賓當局將4名被告送回香港處理。此次12人戴罪潛逃,涂謹申卻要求內地公安將人送回香港,豈不是自己打臉?
另外,去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涂謹申等一班泛民大呼如修例等於「送中」,導致香港至今無法與內地、台灣等地循正式的法律途徑移交逃犯。如今泛民又要求內地放人回港,不知道應適用哪條法律?

內地香港法律體系不同

12個逃犯是涉嫌偷渡犯,在內地海域被捕,內地當然有司法管轄權,涂謹申等一班泛民要求內地放人,除了企圖博取港人關注外,也是故意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另港人有內地司法「不公開」「不透明」之觀感,進而加深內地與香港的隔閡矛盾。嫌犯在內地偷渡被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無論嫌犯是何等身份、哪國國籍,自然由內地公安及司法機構處理,身為律師的涂謹申不可能不知道這等簡單之道理。涂謹申和泛民的質疑,無論是在普通法還是大陸法,都顯得很荒誕,只能說泛民為了包庇嫌犯,完全無視世界普遍通行的法律原則,大搞雙重標準。

港府要加強與內地政府的溝通

事件還未平息,泛民肯定不會甘休。下步可能繼續沿著幾條老路攻擊內地:比如攻擊內地司法制度,抹黑司法程式不透明、無法委託律師保障犯罪嫌疑人權益;歪曲內地法律,在管轄權、適用法律上惡意抹黑解讀;美化12名非法越境分子,指稱其為「民主人士」或「12君子」云云;利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採取眼淚攻勢;聽命美爹指令,勾搭灣灣擴大影響等等。

這方面,港府還是應加強與內地政府的溝通,根據內地的法律,適時公佈案件偵查情況,特別是要公開12名嫌犯的身心狀況,另港人放心。要加強對內地司法的解讀,避免被泛民等煽動利用。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