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乍聽以為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細看卻發現名單謬誤百出,猶如兒戲。
首先看名單上特首林鄭月娥的地址,竟是她多年前舊職配備的政務司司長官邸,連這麼基本的資料都搞錯,便知整件事是多麼兒戲!
其次,林鄭月娥因其特區之首的身份而被美國針對,但關特首辦主任陳國基什麼事呢?為什麼陳國基也會上榜?
若說陳國基因為身為國安委成員而上榜的話,那為什麽同在國家安全委員會內,職級比陳更高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反而冇份?
再看榜上有名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連國安委成員都不是,僅僅因爲職銜上有「內地」兩字就被「制裁」了?
曾國衞有份張建宗冇份,這是什麼邏輯?張司長是不是要向美國抗議對他的輕視?這把「制裁之尺」從左量從右量都不通啊!
不過最不通也莫過於,美國自己立國安法立得最積極,早在冷戰時期已經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至今起碼立了三十條國安相關法例,卻不准中國推行一套《港區國安法》。這又是什麼道理?
還是美國佬的真正目的,是在中美貿易談判中多撈一些好處呢?
還是因爲特朗普自己抗疫不力治國無能,又想靠「搞搞中國」來提振總統大選前的民望?
如果美國可以這樣借港區國家安法興風作浪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話,那當年美國在9‧11後立《愛國者法案》賦權政府加大國安執法力度,中國是否錯過了干涉美國內政的機會?當年斯諾登途經香港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將他留下來養起來勒索美國?下次再有類似機會就千萬不要錯過了!
機會也可以由自己主動創造!既然美國可以厚顏無恥地訂立《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來長臂管轄干預香港,我們也不妨立一條《美國平等及互重法案》,促請美方平等對待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安全,包括要尊重中東與非洲伊斯蘭朋友們的文化傳統,不要動不動就制造事端趁機霸凌弱小。否則香港就以國際金融中心之名替天行道,公布名單制裁美官!這樣如何?
來而不往,非禮也!就趁立法會延後選舉這一年,設一個不受外力干預的「臨立會」,把這條法立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