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盜匪集團,在拉人入夥前,都要簽署一份「投名狀」,以作為對團夥忠心的憑證。對於簽署者而言,一旦簽了「投名狀」,便意味著再也沒了退路,只能和團夥共存亡。在社會局勢風起雲湧之際,「投名狀」會成為起事者持份的重要依據,在分贓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在社會趨穩時,「投名狀」則會成為被當局法辦的罪證,涉事者爭先避之。現時,香港泛暴派們在立法會選舉初選協調中一再提到的「連署協議」,頗有納「投名狀」的意味,他們欲拒還休又欲罷不能的模樣,頗值得玩味。
去年12月,泛暴派頭目戴耀廷明確提出「雷動計畫2.0」,鼓吹立法會奪權,實現“35+”目標。經過近半年的策劃協調,泛暴派內部似乎都達成一致意見,並有線民在網路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製造輿論壓力,要求泛民參選人承諾當選後否決政府所有議案,癱瘓立法會。於是,通過連署來確認這樣一個極端化的政治承諾便成為了泛民人士參加初選的「敲門磚」,沒了這份「投名狀」,便不會被大多數支持。政治脅迫如此,令人不寒而慄。
任何「極端化」的,必是「非理性」的。學者出身的戴耀廷不會不明白這一點,所以當6月12日他在臉書宣佈「泛民協調機制下參選人不必簽署協議以免被政府DQ」時,可以看出,他對於激進派的政治極端化給泛民選舉計畫造成不利影響的憂慮。從泛暴派近期主辦的幾場初選論壇也可以看到,激進派對溫和派的圍攻幾乎成為了慣用套路。於是,當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明確表示不會承諾當選後否決政府所有議案時,他反問道「任何的事情,包括起醫院、起學校,我哋都要反對咩?」這也讓我們看到了一眾泛暴派們難得的「理性之光」。
然而,獨木不成林。用下半身思考問題的泛暴派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杯葛」「毀滅」「否定一切」已成為他們的機能反應、深入骨髓,針對溫和派的內鬥必將愈演愈烈。而在香港國安法下,眾多泛暴「大臺」黯然解散、頭目紛紛退出。但羅冠聰、黃之鋒等的臉書上,仍然將參選的廣告高高掛起、首頁置頂。他們自稱將以「個人身份繼續抗爭」,自以為脫離了團夥便消滅了罪證。利用國安法沒有追溯期的善意,指望著繼續鑽空子。可以顯見,愚昧者正在爭當馬前卒,精明者卻早已預留退路,這就是當下泛暴派群體的真實寫照。
所以,類似「連署協議」這樣的東西,對於泛暴派而言已成為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管成敗與否,他們會以各種理由來論證自己「簽或不簽」的正確性、合理性。而更真實的,則是他們「想奪權又害怕被法辦,想割席又害怕被孤立」的矛盾心態,正是欲拒還休、欲罷不能。這樣的「投名狀」無疑是懸在泛暴派頭上的一把刀,既可傷人又可自戕。簽還是不簽呢?對於他們來說,真的是很糾結的一件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