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香港回歸廿三周年紀念日。回想一年前的同一日,整個香港一片黑暗,「港獨」氾濫成災,到處都有暴亂,經濟民生一蹶不振,直到一個多月前中央提出《香港國安法》,即時起了震懾之效,終於看見撥亂反正的曙光。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香港國安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正式實施。眼看一班牛鬼蛇神紛作鳥獸散,就知此法真的擊中他們要害。
繼壹傳媒黎智英哭喪著臉預言自己有比坐監更嚴重後果、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忽然反對「港獨」擁廿三條立法、「民主阿婆」陳方安生借喪女事件乘機收山後,三名小漢奸黃之鋒、羅冠聰、周庭亦不失時機地公佈脫離香港眾志,有人明言害怕「十年起計的政治牢獄」,有人坦言「難料自身安危」,有人索性不再參與「國際連結工作」,貪生怕死表露無遺。而香港眾志在三名骨幹逃竄後,亦因難以運作而宣佈解散。至於其他「港獨」組織、學生組織、暴亂派組織甚至龍頭黃店都爭相解散和退出,當日所謂的「核爆也不割席」提也不再提,讓人見識何謂大難臨頭各自飛。看到黃之鋒等人嚇到腳軟,更證法例震懾力驚人。今日一眾洋奴漢奸面臨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的香港國安法,長期以來與外部勢力勾結的電話錄音、電郵通訊、錢銀往來等證據不可能完全沒有痕跡。
不出手則已,一出手驚人。港區國安法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其中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在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更可保留管轄權。顯而易見,大小漢奸每罪皆中,黎智英更灰頭土臉認定條文為他量身訂造,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膽匪類在法例生效前夕一哄而散不足為奇。正如有港區人大常委斷言,法例生效後要起阻嚇和防範作用,令以前搞事的人不敢再搞事,條文從緊從嚴已是寫在牆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亂港分子均宣稱將以「個人身份」來進行日後的亂港活動,具有「化整為零」的傾向。國安法實施後,亂港組織在法律上失去了生存空間,他們的去向要麼轉入地下要麼逃至海外。
很顯然,這種以所謂「個人身份抗爭」的藉口,除了「割席」以圖脫罪之外,無非是想掩蓋這樣一個事實——亂港組織的實體平臺消失了,但這些亂港分子仍在,「虛擬大台」仍在。日後,這些亂港「大台」將更具隱蔽性,網路將成為他們在港的棲身之所。亂港分子日後將只能且必須通過網路社交平臺來組織串聯、策劃亂港行動。加上外部勢力虎視眈眈,美國兇神惡煞對內地和香港作出制裁,更多更大的挑戰還在後頭。
當然,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回歸廿三年,今日終於迎來了國安法,有望揭開特區新一章。面對國際形勢波譎雲詭,群狼環伺,人們不會天真地以為,有了一條國安法香港就能回復平靜,但只要中央下定決心,沒有事情是做不到的。現在,就看中央如何執法,切切實實去除心腹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