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已進入多方深度博弈階段。僅一周時間,數起大事發生。先有佔領理工大事件,一度使示威運動達到高潮。又有高等法院宣佈禁蒙面法部分違憲,再有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這一系列事件,似乎都給泛民陣營打了強心劑,他們摩拳擦掌,在24日即將到來的區議會選舉中,準備大幹一場。在這緊要的關口,任何敏感事件都能影響選民們本已微妙的取態,造成不可估量的波動。而正在此時,「鄭文傑案」這一三個月前極具爭議但即刻沉寂的事件再次被祭出,不得不令人浮想聯翩。
8月8日,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雇員鄭文傑在深圳失聯。此後,在其家人向媒體呼籲下引起廣泛關注。22日,深圳羅湖警方公告指,因鄭違反內地治安條例(涉嫖娼)而被拘留15天,並應其本人要求未向鄭家人通報。24日,羅湖警方稱鄭已行政拘留期滿釋放,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他的各項合法權益,其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鄭回港後,深居簡出、默不作聲,隨著反修例運動此起彼伏逐漸關注轉淡。然而,11月20日,BBC刊發了對鄭文傑的專訪,鄭稱在內地關押期間遭受虐打,並被逼問是否有參與策劃示威活動等。这番指控引得英方外交大臣向中國提出抗議,輿論再次嘩然。
在近日漫天蓋地鄭文傑受虐的消息中,許多港人,特別是持反修例立場、有「恐中」情結的人再次義憤填膺,認為內地無法治。筆者懇請列位暫先收起憤怒,清醒一些頭腦,梳理一下鄭文傑在此時才接受採訪、爆出猛料的蹊蹺之處。
其一,是否被虐打?鄭在接受BBC採訪時指,他曾遭受內地公安的虐打。但是,如果他在8月份回港後,便立即指證這些暴行,並公開驗傷,是否會更直接、更有力?儘管其聲稱體罰的方式很隱蔽,但相信以現在的科技水準,專業的醫療機構通過仔細的檢查仍會發現蛛絲馬跡,取得實證,而不像現今這般口說無憑。
其二,是否嫖娼?在BBC主持人追問其是否嫖娼時,他答得閃爍其辭,稱“我不想把焦點放在我是否嫖娼的問題上,因為那正是他們想要的。所以,我只想明確說,我沒有做任何對不起我所珍惜和愛的人的事情。”稍有判斷的人即可分辨,像這樣簡單明確的問題,YES or NO是最好的回答。因為這是他為何被抓的直接因素,否認即澄清,承認即認罪。但為什麼他要表述的如此隱晦?他嫖娼與否與內地警方想要什麼這兩者之間實在讓人看不到邏輯關聯。
其三,間諜疑雲?鄭稱,內地警方一直在進行預設立場式的有罪推定,他被反復逼問英國是否有參與策劃此次反修例運動。這時,他像個英勇的“愛國者”一樣對BBC記者慨然陳辭道“我想百分百說清楚,英國沒有為抗議活動提供資源或幫助”。既然如此,為甚麽這樣一個“愛國者”卻被英領館以“安全隱患”為由無情辭退?他們在擔心甚麽?
種種疑點,讓筆者對BBC這次訪談節目的可信度大打問號。10月,BBC曾第一時間報導格雷斯集裝箱慘案,稱39名遇難者都是中國人,一時令世人震驚。結果,隨著事件調查的深入,證明全是越南公民,被實力打臉。BBC對中國事務的關注及偏見,似乎已經脫離了真相本身。在香港區議會選舉臨近的日子裡,搞手們企圖通過這樣充滿證據漏洞的訪談再次激起人們的「恐中」情緒,真希望稍有智商的人,能冷靜思考後再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