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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三刑滿出獄 陳同佳據報願赴台自首
來源:橙新聞    2019-10-18 10:14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下周三(23日)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據傳媒報道,有牧師勸服陳同佳同意放監後前往台灣自首,為個人錯失承擔責任,陳同佳希望台灣當局不判處死刑。
陳同佳據報將赴台灣自首。資料圖

【識港網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下周三(23日)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據傳媒報道,有牧師勸服陳同佳同意放監後前往台灣自首,為個人錯失承擔責任,陳同佳希望台灣當局不判處死刑。

據《星島日報》引述可靠消息稱,近月有牧師多次以神職人員身分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建議他考慮到台灣自首,最終成功勸服對方原則上同意赴台自首,但希望不會被台灣當局判處死刑。

消息指,陳同佳曾擔心到台服刑「人生路不熟」,亦不熟悉台灣法律,台灣方面的律師早前曾來港,與陳同佳商討案情,並向他介紹台灣法律、監獄情況等。消息人士指,陳同佳犯案時年僅19歲,是一時錯手犯下大錯,若自首可顯示他真心悔改,敢於承擔罪責,「將來亦可以抬起頭做人」。

消息人士指,陳同佳犯案時年僅19歲,若自首可顯示他真心悔改。資料圖

消息人士引述陳同佳說,對死者潘曉穎的父母表示最大歉意,希望獲原諒,他在獄中亦知道修例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對此感到內疚,若他最後向台灣自首,希望此決定亦有助「外面的哥哥姐姐」減輕憤怒,令社會事件盡快平息。

消息又指,陳同佳的父親原先對自首建議有保留,擔心兒子或被判死刑,經過幾次與律師和兒子傾談後,對自首決定亦表示同意。

陳同佳下周三出獄後,將留在香港一段非常短的時間,與家人相聚後便出發赴台,而台灣方面就接收疑犯一事仍在商討當中,正式赴台日期有待敲定。

 

原文鏈接:http://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9/10/18/010129196.shtml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