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反修例風波已愈兩月,行動已然變質,個中一些不尋常的現象值得思考。
遊行集會,是基本法賦予港人的自由和權利,而回看亂港勢力發起的數次大規模集會,不管反對派陣營與警方提供的人數統計有多大出入,都必須承認一個事實:很多香港市民希望通過集會遊行向政府表達不同的聲音,這是客觀存在的。不過,對於反對派打出的「口號」、對集會的定性不見得認同。比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如舉起英美國旗,再比如「我要攬炒」,這些明顯帶有「港獨」色彩的標語,顯然有違集會遊行的初衷,被少數亂港派強行標榜在參會市民頭上。
另外,很多市民或對修例心存疑慮,支持要求政府撤回逃犯修例。需要警惕的是,反對派整體打包的五大訴求還包括「林鄭月娥問責下臺」、「撤銷6月12日集會的暴動定性」等無理要求,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回看林鄭兩年來,成績有目共睹,對修例風波亦真誠道歉 ,顯示無理訴求背後隱藏亂港陰謀。試問,市民都認同這些訴求嗎?顯然不是!反對派企圖通過夾帶私貨的方式,讓市民來為無理訴求背書,表面讓特區政府回應訴求,實則是強迫答應訴求。
聲音大不代表人數多
同樣的,對於近期全民譴責的暴行,其實也只是一小撮激進分子所為。只不過,小部分人的行為,在整個風波中起了大作用,甚至主導了事態的演變。只因在群體事件,尤其是街頭運動中,和平的大部分往往會被激進的小部分所代替,所裹挾。當小部分人意志佔據輿論上風時,會產生群體模仿效應。就好比反修例遊行中,反修例延伸的反內地、反特區政府、反警隊,甚至以暴力打壓不同立場人士,都會被認為才是「正確」。如此不對等的輿論情況就會導致,支援和平的大多數聲音被邊緣化,無法對衝激進立場。
重要的是,那些堅持激進立場的少數人,往往都不是愛港之人,甚至不是香港人。詩人艾青在《我愛這土地》講到,「為什麼我的眼中飽含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只有真正在香港生活,熱愛這片土地的人才是真正愛港。只可惜,媒體連日來踢爆,「禍港四人幫」的黎智英手握7本英國護照、陳方安生一家三代英人,而頻頻煽動暴亂的「獨青」同樣都有外國護照,梁天琦、周永康、黃台仰、黃之鋒等等無一例外。以至於出現接力賽般飛往海外,獨留一般「勇武」傻傻充當肉盾。
另外,由於歷史原因,香港司法體系幾乎都掌握在外國人手中,當這些亂港分子犯事被捕,最後也會被輕判甚至放掉,法律的威懾力嚴重削弱,也間接助長了激進分子施暴的囂張氣焰。因此,暴亂持續至今,其實就是少數虛偽愛港分子裹挾多數理性愛港市民,借修例進行的亂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