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香港因《逃犯條例》修訂而引發的暴力示威仍在持續,部分激進示威者由暴力衝擊警署等政府大樓,轉向癱瘓機場,並在機場襲擊普通遊客、記者和警員。近期暴力示威特點逐漸清晰,即策劃暴力的「頭目」隱蔽在幕後,中間代理人如黃之鋒、羅冠聰之流以及反對派議員,負責煽動市民暴躁憤怒情緒,但他們從來不直接實施暴力行為,暴力行為由連登論壇中的網民組織,分組分步驟實施。通過謠言煽動的仇恨、暴戾情緒很容易通過臉書、推特、IG等新媒體擴散,令部分市民失去理性。幕後總指揮策劃和演練暴力衝擊流程,並為前線實施暴力的人提供金錢、物資已經被捕後 的法律援助,令暴力實施者更加有恃無恐。
示威者在香港國際機場系列暴力行徑令人發指,港澳辦認為這種行為「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中國駐英國大使在倫敦召開記者會,首次提出發生在香港的暴力活動是「新恐怖主義」。新恐怖主義誕生於上世紀90年代,與傳統的恐怖主義活動相對應,近年較頻繁發生。傳統恐怖主義活動主要是恐怖分子為了本國利益、群體利益而製造暴行,而新恐怖主義往往帶有較強的政治、宗教色彩,不直接製造暴行,通過新媒體等散佈種族仇恨、政治恐懼、宗教對立等恐怖主義思想,在其他國家或地區製造对彼此的排斥、敌意和仇恨。
新恐怖主義的特徵有:一是本土生長出來的,不再是出生與國外;二是為了宗教和政治訴求而發動非理性暴力行動,更多是為了達到政治目的;三是新恐怖主義分子不在談判桌前尋找一席之地,而是把談判桌掀翻以後,按照自己的定位重新建一張新的,否則絕不妥協;四是新恐怖主義不僅對本國、本地區產生安全威脅,而且有一定的張力,會搗亂國際秩序;五是新恐怖主義不再像傳統恐怖那樣是按照金字塔形式組織的,而是更加平等,更加分散,是一種水準的協調機制,每個成員都有一定的自主權;五是實施暴力的目標多樣化,處於遊弋狀態,像水一樣從一個目標轉移到另一個目標,他們發動攻擊的對象可能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階層、特定的族群,而不是向傳統恐怖分子把國家視為打擊對象;六是新恐怖主義使用的手段更加致命,不再大規模殺害平民,暴力行動的目的是要贏得公眾,對政治家施加壓力,要政府接受恐怖分子的要求。
新恐怖主義在世界多國發生,德國、美國、加拿大等國都有相應的法律。德國法律規定,在集會、遊行等公共聚會中,不可以掩飾身份,不可以戴口罩,要讓員警能夠辨識,違法者被處一年監禁。美國法律規定,上街戴口罩要麼被視為恐怖分子,要麼被視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回顧香港近期發生的暴力示威活動,策劃者躲在幕後,號稱沒有「大台」,代理人提完全偏離的無理訴求,暴力實施者以暴力為威脅企圖令政府妥協,暴力活動沒有明確的目標並隨時變化,通過新媒體散佈香港與內地的敵意,采取侮辱國旗等激進行為製造排斥和仇恨。這種幕後操控令部分群體失去理性實施暴力要挾政府的行徑,符合新恐怖主義特征。但香港沒有相關法律,相反法院批准釋放了很多被捕的暴力示威者。香港新恐怖主義正在擴散,若法治不能遏止擴散勢頭,香港將深陷混亂的泥潭無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