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射雕英雄傳》裡的郭靖,第一次離開大草原,在張家口一家大酒樓遇見了黃蓉,靖哥哥請蓉兒吃飯,黃蓉點了很多昂貴的菜品,「一會結賬,共是一十九両七錢四分。郭靖摸出一錠黃金,命店小二到銀舖兌了銀子付賬」。那麼問題來了,當時「一十九両七錢四分」銀子值多少錢呢?
首先我們需要糾正金庸先生的一個錯誤:在郭靖生活的南宋後期,法定的貨幣是銅錢,以及以銅錢為本幣的會子等紙幣;白銀雖然也可以作為支付工具,但一般只是在大宗交易時人們才會使用白銀,市肆間的日常買賣是甚少用到銀子的。像《水滸傳》描寫的那樣,好漢們上酒樓喝酒動輒掏出銀子付款的情景,是不大可能出現在宋代的。
明朝中後期之後,人們才習慣使用銀子作為日常支付工具。如果你生活在宋朝,身上只帶了銀子,沒有帶銅錢或會子,要上酒樓吃飯,那最好先到銀行(宋人兌換銀錢的銀舖,就叫作「銀行」)將銀子兌換成銅錢。
宋人有時還會以黃金為貨幣,比較常見的黃金貨幣有「金葉子」。從出土的南宋實物看,金葉子多為四方形的黃金薄片,狀如書頁,一般都鑿印有銘文,銘文內容通常為金銀舖的字號、金銀行的行首名字、金葉子的成色,比如註明「十分金」。這些銘文實際上就是為金葉子的價值背書。有些朋友將金葉子想像成樹葉形狀,純屬一知半解的望文生義。其實「葉」的古義同「頁」字,指未裝訂成冊的散頁。所謂「金葉子」,即是書頁那樣的金片。
黃金是貴金屬貨幣,價值高;製成金葉子,可摺疊,可夾進書籍,攜帶很是方便;交易時還可以隨意剪切,因此金葉子不失為行走江湖的首選貨幣。金庸的《俠客行》也寫到金葉子:謝煙客「日間在汴梁城裡喝酒,將銀子和銅錢都使光了,身上雖帶得不少金葉子,卻忘了在汴梁兌換碎銀,這路旁小店,又怎兌換得出?」金庸這裡的描寫是準確的,在宋代日常瑣碎交易中,金葉子不可能是直接的支付工具,需要先到金銀舖兌換成銅錢或紙幣(但在大宗交易中,金葉子應該是理想的貨幣)。所以郭靖請黃蓉吃一頓飯,如果直接用一錠黃金付賬,可能會被拒收。
有些朋友可能還會問:郭靖與黃蓉邂逅的張家口,南宋時屬於金國管轄,金國市肆中也不使用白銀或黃金嗎?這涉及金庸先生的另一個錯誤:宋代時,其實尚沒有「張家口」這個名字,張家口這地方也尚未發展成為「塞外皮毛集散之地」。倒是附近有一座宣化城,算是「人煙稠密,市肆繁盛」的城市,也是郭靖從盛京南下的必經之路。
金庸如果將郭靖與黃蓉邂逅的地方安排在宣化城,才是合理的。但在宣化城等金國的城市,同樣以銅錢作為主要的交易支付手段。金國初期,「其京城無市井,買賣不用錢,惟以物相貿易」(許亢宗:《奉使金國行程錄》)。其後,隨著中原文明的傳入,金國開始出現貨幣,金政府發行了銅錢與交鈔(紙幣),民間也兼用宋朝的錢幣。
白銀在金國雖然也可以作為貨幣,但通常只是用於大宗交易,並非市井常用貨幣。也就是說,郭靖與黃蓉在金國城市吃頓飯,結賬時還得用銅錢,或者交鈔。
那麼這一頓吃掉了郭靖「一十九両七錢四分」銀子的飯局,如果兌換成銅錢的話,是多少錢呢?郭靖大體生活在南宋理宗朝。理宗朝時,一両白銀大約可以換成三貫錢。「一十九両七錢四分」的銀子,差不多就是五六十貫錢。五六十貫錢是個甚麼概念?我們先來看看這五六十貫錢在宋代可以購買到甚麼商品:
北宋元符二年(1099 年),蘇轍被貶至廣東循州,「裒橐中之餘五十千以易民居,大小十間,補苴弊漏,粗芘風雨」(蘇轍:《龍川略志》),五十貫錢在循州居然能夠買下十間破屋(含地價);
南宋紹興二十八年(1158 年),平江府建造瓦屋營房,「每間支錢一十貫文」(《宋會要輯稿· 兵》),五十貫錢可以在蘇州建造五間平房(不含地價);
隆興元年(1163 年),據宋孝宗透露,「向侍太上時,見太上吃飯不過吃得一二百錢物。朕於此時,固已有節儉之志矣。此時秦檜方專權,其家人一二百千錢物方過得一日。太上每次排會內宴,止用得一二十千;檜家一次乃反用數百千」(胡銓:《經筵玉音問答》)。可知宋高宗每餐飯的成本為一百至二百文,如果內廷設宴,每次則花費一千至二千文,權臣秦檜的生活比皇室還奢侈,一場宴會要數百貫錢。郭靖請客花掉的五六十貫錢,夠宋高宗排兩三次內宴了;
南宋後期,臨安的酒樓,「兩人入店,買五十二錢酒,也用兩支銀盞,也有數般菜」(西湖老人:《繁勝錄》)。五十二文錢就可以到酒樓喝一次小酒,五十貫錢足夠擺一千次這樣的小酒局。宋朝的下層平民,不管是擺街邊攤做點小本生意,還是給官營手工業或私人當僱工,日收入通常都是一百至三百文錢左右。五六十貫錢幾乎是他們一兩年的收入。
宋政府給予高官的伙食補貼,「宰臣月各給廚錢五十貫,參知政事三十五貫」(《宋會要輯稿·禮》),宰相每月的伙食補貼恰好是五十貫錢;熙寧三年(1104年),「太學外舍生日破錢二十八文,內舍又加二文,米、麵、蔬、肉、薪炭、料物之直,盡在其中」(《宋會要輯稿·職官》)。太學生的伙食補貼每日也才三十文錢左右,五六十貫錢夠一位太學生吃上五年的。(本文涉及的宋代物價資料,參考了程民生先生《宋代物價研究》一書)
也就是說,如果忽略了不同時段的通脹或通縮因素,郭靖、黃蓉這一餐飯,等於吃掉了宋朝宰相一個月的伙食補貼、太學生五年的伙食補貼,吃掉了南宋初年的兩三場宮廷內宴。最後,我們再將郭靖、黃蓉吃飯花掉的五六十貫錢折算成人民幣,看看是多少錢。有網友這麼計算:「宋代一両金子約合37.3 克,按照1 両金子換12 両銀子計算,19.74 両銀子折合1.645 両黃金,折合61.358 克,今天掛牌金價是234 塊錢,也就是說,這頓飯總共花了14357 元人民幣!」但這麼換算並不可靠。
相對來說,以購買力平價折算才是比較合理的。據黃冕堂《中國歷代物價問題考述》,「整個兩宋時期的糧價石米僅在500-1000 文之間」,考慮到南宋末物價上揚,糧價漲至1 石3000 文錢,我們取中間價,按1 貫錢可以購買1 石米計算。宋代的1 石米約等於今天的110 市斤,而今天市場上1 斤普通的大米,一般要賣三四塊錢(人民幣)。
這樣,我們可以算出來,宋代一貫錢的購買力,大約等於今天的四百元。五六十貫錢差不多就是二萬元。換言之,靖哥哥請蓉兒吃的那頓飯,花掉了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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