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5+初選案已被扣押一年零三個多月的亂港分子戴耀廷與「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兩名董事葉劍青和石守正,于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作出非法行為,先後在報章刊登6個廣告宣傳所謂的「雷動計劃」,涉煽惑選民根據建議投票予某候選人,「雞蛋同盟公司」則支付上述6個廣告的費用共逾25.3萬元,令選舉開支超支。3人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立心不良 黑手終落鑊
回顧2016年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戴耀廷在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所謂的「雷動計劃」,並於2016年8月9日、9月2日、9月4日,分別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廣告宣傳和介紹有關計劃,目的是要通過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至某特定群組獲半數立法會議席。而在該計劃下獲推介的22名候選人,均沒有在其選舉申報書中載入或列出上述選舉開支。戴耀廷4月25日承認全部控罪。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戴耀廷本身作為法律學者,也是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早年在港大法律學院讀書時,就與亂港勢力過從甚密,並得到「禍港四人幫」之一的李柱銘的賞識。這名所謂「法律專才」無視法治精神,非法操弄選舉,妨礙選民正常投票,妄圖以此操控立法會選舉結果以達到自己想要的政治目的,可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他所謂的「違法達義」,完全不是什麼「正義」,而是「政治私利」。
然而這不僅僅是他唯一的罪行,戴耀廷罪行累累,罄竹難書,從2014年「非法占中」到2020年「非法初選」,哪裡有亂港戲碼哪裡就有他的身影。在2020年,在當時未因疫情而推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時候,戴耀廷再次串通亂港分子搞所謂「初選」,打著「公民投票」幌子裹挾民意,干擾選民投票意向,為反對派參選造勢,嚴重破壞選舉公平,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不獲保釋,目前在押。作為一個法律教授,戴耀廷幾次三番罔故法律,目中無法,作惡多端,嚴重衝擊香港法治精神,必須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戴耀廷之流 徹底涼涼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戴耀廷在「離開香港」這個話題上再次妖言惑眾,為反中亂港分子的畏罪逃亡百般開脫,稱他們「為了正義,為了香港的長遠未來才離開」「永遠深愛著香港」。結果是,羅冠聰逃到英國成為了難民,上月初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後连夜離港,25日,與反中亂港組織關係密切的「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鐘劍華也畏罪逃到英國。亂港分子戴耀廷之流作鳥獸散,但其罪行會永遠寫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警醒後世。
本網評論員 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