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觀察】三 司法亂象仍然存在 急待司法改革
作者:本網特約評論員 來源:識港網 2021-12-30 16:15
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社會關於進行司法改革的呼聲強烈,認為司法改革應與時俱進。近年香港司法機構對「社會運動」案件和大量的司法覆核的判決,出現很多爭議,令司法改革的議題更受廣泛關注。
現實說明,香港司法制度在回歸後未能完全遵從「一國兩制」憲政原則,對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重視不足。司法機關在行使《基本法》授權時未能完全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以及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出現過以案例隨意製造「新的法律」的情況,過度膨脹權力及自身角色。回歸後司法機關以寬鬆的準則接受大量司法覆核,事實上已介入憲制制定過程當中。
造成上述問題有制度設計上的缺陷、也有外國勢力插手的因素,改革需從多方面入手,統籌兼顧,治標也要治本。有關司法改革的方向,目前各界討論最多的,包括: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成立專門司法監察機構,進一步優化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改革司法人員任命程序等。
香港司法機構中有大量外國籍人員,香港司法權力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外籍法官的手中。改革司法人員的任命程序,是司法改革的中重中之重。與英國保守黨關係密切的智庫Policy Exchange早前發表報告,建議將法官選拔的最終決定權,交予政治任命的司法大臣。英國政治任命的司法大臣相當於香港律政政司長,未來香港改革司法人員的任命程序,也可循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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