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選舉制度改革的落地,「愛國愛港」成了本屆立法會選舉的關鍵詞。畢竟從2016宣誓風波到2019修例風波,政客底線一再被刷新,是時候改變了。
從選戰開始至今的情況觀察,政治惡鬥消失了,政策話題增加了,曾經懼怕「熱廚房」的有識之士開始投身政治,可以說改革的第一層目的達到了。
然而無風也起浪。媒體翻查資料發現,全部153名候選人中有6人報稱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似乎這些身份在新選舉制度的背景下有些刺眼,於是有人發出「有外國身份算甚麼愛國者」的質問,要求中央進一步收緊將此類人排除出局。更有人認為自己抓到了選舉改革的漏洞,力諫執政者快速堵截,以防不測。看這架勢,一場爭論又在所難免。
這本來無需爭議,法治社會應依法行事。《基本法》第67條明確規定:「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其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百分之二十」。《立法會條例》也准許12個功能界別的候選人毋須是「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這兩項規定長期存在,難道沒有意義?即便在選舉改革中也沒有被取消,難道是中央看漏?
首先,香港就是個國際城市、移民城市。中外合璧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2016年人口統計結果,香港有60萬左右非華裔居民。除去外籍傭工,有選舉權的不在少數。尤其在一些外向型行業中,從業者比例更高。另外據不完全統計,香港華裔中大約也有50萬人持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既然香港有這個群眾基礎,法律又允許有外國身份的人享有政治權力,制度就應允許他們的民意代表存在。這樣的制度安排,合理合法合憲,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其次,以是否持有外國身份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愛國愛港」並不合理。單說修例風波期間,在平暴的前線隊伍中,就有外籍警員。很多外籍人士也站出來堅定支持警察,反對暴力。很多早年移民而後回流香港的華人,正因為在外面「吃過見過」,才一眼識破暴亂的本質,站出來保衛香港的核心價值。相信這些大家在各大媒體都看到了。可以說他們比很多「無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居中國公民」更愛香港。
至於愛國的含義也並非狹隘。一直以來北京要求的愛國底線就是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此標準,很多外籍人士都符合,這不構成將他們排除在外的理由。
第三,香港的制度設計有其制衡機制。《基本法》保證持有外國身份者不能染指特區核心權力,如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等,已最大程度保證了憲制安全。在此基礎上的包容,正是香港國際城市地位的反映,也是制度自信的表現。
不得不說,反對持外國身份者參選的人士完全不明白香港需要甚麼。香港既需要維護社會安全,也需要保持多樣性,兩者不可偏廢。偏廢哪一邊,香港都「玩完」。選舉制度改革絕不是搞「人人過關」,而是劃清底線讓政治回歸理性。撥亂反正不是矯枉過正。有些人這都無法理解,幸好政策不是他們定的。
中央在宣佈選舉改革方案時,特地說明不搞「清一色」,反過來說就是保持多樣性。在政治理念上是,身份層面也是。
香港剛剛走出危機,需要各方推動重新出發,要做的事很多,時不我待。愛國愛港不是上綱上線,不是「政治正確」。與其花時間摳這些無關宏旨的「漏洞」,不如想想如何解決香港的社會問題來的實際。
特邀評論員 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