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上泛娛樂化傾向、低俗炒作現象屢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等不良文化衝擊主流價值觀,一些網上有關明星的宣傳信息內容失範,緋聞八卦、隱私爆料佔據網站平台頭條版面、熱搜榜單,佔用大量公共平台資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通知從內容導向、信息呈現、賬號管理、輿情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嚴把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內容導向,加強正面引導,建立負面清單,禁止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含有宣揚畸形審美、低俗緋聞炒作、惡意刷量控評、虛假不實爆料、誘導非理性追星等內容。
根據通知,對於明星廣告代言、品牌合作、商業推廣等商業活動類信息,原則上僅在各網站平台廣告位置呈現,且應在顯著位置標明廣告字樣。對於明星影視、音樂、綜藝作品及相關宣傳、片段、演繹、評述等演藝作品類信息,含有明星個人標識的,在首頁首屏、熱門推薦、熱搜榜單等環節,同一明星同一時段原則上只能呈現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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