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出獄近兩年,至今未兌現其出獄後願赴台自首承諾。受害人潘曉穎的母親10月20日在香港政府總部外舉行記者會公開對質,質問為甚麼不可以將陳同佳送回台灣審訊。保安局長鄧炳強在當天見傳媒時就有回應,「中國台灣當局基於政治操弄原因,不容許陳同佳回台」。還說,事件在台灣發生,所有證據可在台灣找到,只要容許陳同佳回台就可以解決。台灣方面就趁機利用鄧炳強的說辭,說港府在故意矮化台灣。台灣內政部部長徐國勇21日表示,香港政府不要利用此案把台灣變成中國一部分,不要用政治操作處理單純刑事問題。
但港媒早就曝出了,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在去年10月確實曾經和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窗口聯繫,起初會面融洽,雙方也談到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沒想到事情卻突然急轉直下,刑事警察局突稱因「長官指示」,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最後還告知對方「不要再打來了」。
所以問題現在很明白了,不是陳同佳不願自首,也不是特區政府不願將陳同佳送到台灣,而是台灣不願接收。一直與陳同佳聯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曾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陳同佳的入台證,但被拒。陳同佳是在台灣殺人的逃犯,理論上台灣應該全力緝拿,如今殺人犯自動送上門,但台灣卻拒絕發入台證。由於沒有入台證,航空公司不讓陳同佳上機。這才是事件的關鍵。台灣陸委會表示:「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但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說穿了,台灣堅持搞「政府對政府」的互助協議,變相要求港府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玩「一中一台」。
早在16年,就曾經發生過「荃灣石棺案」。當時港台也並無引渡條例,所以當時在移交的過程中,機上台湾警察暗中監察,港府又安排了九名香港便衣警員於機上看守三個港男,其後航班在本港降落後,香港員警即上機拘捕三人,並安排特別通道把他們送離機場,帶回警署扣查。所以不是沒有方法送走陳同佳,只是台灣如今不再接受「荃灣石棺案先例」去移交陳同佳。
事件到這一目了然,由於死的是香港人,台灣當局及其冷漠,卻阻止主要嫌疑人投案自首,此舉無異于同謀。那些嘴上喊著支持港人自由公義的台灣政客,正在用沾滿港人鮮血的雙手阻止著公義,玩弄政治彈弓手。幻想蔡英文當局會對港人有多好的人,睜大你的雙眼吧!她們就是一群披上了「民主」外衣的劊子手!
本網評論員 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