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實施後,不少在修例風波中播「獨」煽暴及參與暴亂的暴徒,畏罪或負案潛逃離港。
美國《華爾街日報》20日刊發一篇報導,披露其中3名在港犯下暴動、襲警、非法集結等罪名黑暴青年,去年7月企圖偷渡台灣被騙數萬元後,再與另外兩名年輕暴徒購買橡皮艇,循海路「著草」至台灣,並在今年1月由美國安排赴美的經過。
報導稱,5人成功「著草」台灣後,有人表明希望留在台灣,但台方人員指他們必須離開,但替他們聯絡美國方面。美國和台灣經約6個月「研究」,始決定於今年1月13日安排5人乘坐客機飛往瑞士蘇黎世,再轉往美國紐約。各人現已在當地安頓,當中有人與一批「香港難民」住在一起,並成立組織協助其餘暴徒;有人則合租一公寓單位居住,聲稱希望繼續學業及加入美國軍隊云云。
自修例風波爆發以來,大批暴徒畏罪潛逃,企圖尋求「政治庇護」。這些「民主鬥士」紛紛在社交媒體上歌頌「自由」的美好,並與「手足」約定「煲底相見」,然而他們真實的生活又是什麼樣子的呢?
一名逃往德國的女暴徒遭難民營男職員性侵;一名在英國的潛逃者申請政治庇護無果,只能使用旅遊簽證滯留英國,且每隔六個月需更新一次,每次花費約二千英鎊。還有暴徒因學歷低,在當地無工做又無學返,焦慮到夜夜失眠,每週都要去看心理醫生。
可見,雖然個別臭名昭著的亂港分子被包裝得十分風光,但無名逃犯卻只能淪為無利用價值的棄子,白白斷送前途。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個月向這些人喊話,「國際關係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從海外流亡者的歷史經驗來看,身上背負通緝令的「暴民」,雖然离乡别井到一个異域文化圈裡生活,往往付出很多努力都無法真正融入當地社會,加入所謂的流亡組織最後大多淪為爭權奪利的道德糞坑,最後大多以散伙收場。即使偷渡者的肉身逃離了香港,但心靈上的哀怨、歎息同悲涼仍將懲罰他們的一生。
本網評論員 金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