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的一紙「非法被殺」裁定,為南丫島海難這場持續13年的悲劇畫上句點。這樣的裁定結果,意味著39名遇難者的死亡並非不可抗的意外,而是多重人為過失疊加的必然結果。這樣遲到的裁定,帶來的除了正義,還有疊加傷害。家屬13年的奔走呼號、84名證人的證詞堆積、44天的研訊週期,折射出香港司法程式在複雜案件中的低效與遲滯。令人不禁質問:安全紅線何以屢被踐踏?
第一道紅線,被企業利潤至上的價值觀吞噬。財利船廠為規避「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定,竟拆除關鍵水密門。這種將成本淩駕於安全之上的邏輯,與2013年韓國「世越號」沉船事故中船東違規改造貨艙的行徑如出一轍。當企業將「合規」異化為文字遊戲,監管的失明便不足為奇。
第二道紅線,被監管部門的形式主義惰性擊穿。海事處長達17年的驗船記錄中,水密門缺失問題始終未被發現。這暴露的不僅是技術審查的疏漏,更是官僚體系對生命的漠視——檢查流於填表蓋章,問責止於「證據不足」。
必須要說的是,此類系統性失職絕非孤例。從建築工地安全帽缺失到食肆燃氣閥老化,香港社會近年頻發的重大事故,無不印證「安全」在效率與利益面前的脆弱性。
在這樣的背景下,家屬的堅持、公眾的憤怒,本質上是對「生命權不可讓渡」原則的捍衛。刑事判決僅追究兩名船長責任,卻對船廠老闆、失職官員網開一面。這種「抓小放大」的追責邏輯,讓家屬堅信「有人必須為系統性潰敗買單」。
更糟糕的是,這種情緒背後,是香港社會對「安全城市」身份認同的動搖,是公眾對政府管治能力的信任危機。未來,香港難道將從「東方之珠」變為「風險之城」?
要化解這場危機,香港需要一場多維度的制度革新:其一,建立「終身追責」機制:對重大安全事故實行「逆向追責」,無論涉事企業是否存續,必須追溯決策鏈上所有責任方。其二,推行「透明化監管」:建立船舶安全數據公開平臺,允許獨立第三方機構參與驗船,打破「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監管困局。其三,完善災難心理干預體系:設立專項基金支持遇難者家屬心理重建,避免「二次傷害」在代際間傳遞。
正如裁判官周慧珠所言:「生命的非正常逝去必須得到嚴肅對待。」這句話不僅是對司法程式的訓示,更是對整個社會的警示。
南丫島海難教會香港的,不僅是海事安全的革新,更是對「人本主義」價值的重申。當「非法被殺」的裁定落下,我們需要的不僅是追責與賠償,更需構建一種「向死而生」的文明自覺——讓每個生命都能在制度的銅牆鐵壁中安然棲息。畢竟,真正的正義,從不在法槌落下的瞬間,而在日常的每一寸肌理中對生命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