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指出,會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做準備工作。他昨日在立法會舉行的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答問會上解釋,香港目前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與2003年初次提出立法建議時不同,「是另外一種戰爭。」為令二十三條立法後可處理最極端的情況,特區政府需要廣泛的法律研究,找出「盲點」,令法例達至高的安全系數,同時具有防範作用。
李家超在回應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時表示,為第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但他希望第二十三條立法後的本地法律要「管用」,要「可以處理到我可以預計最極端的情況」。
「如果你回想2003年的立法,當時可能都很滿足於當時的條文,因為當時的國家安全風險與現時不同,想像不相同,敵人不相同,國家安全是一個對敵的情況,對不對?是另外一種戰爭。它不過是用另一個手法,例如『顏色革命』,例如是一些滲透、用間諜,難道這些手法不用認真(處理)?無需設想最好的方法令這些情況完全不能發生?是否輕輕地盡快解決它就是一個要點?」他說。
李家超直言,人都會有盲點,特區政府需要審視全世界的國家安全法律,找出一些大家現在未見到的一些盲點,「以前有沒有網絡攻擊到現時這個地步?以前的假信息是否達至現時這個情況?不是。武器化到這個程度?不是。個人私隱已經不是當年那種私隱被人利用(的程度),我們是否要很認真,設想到一條真的能保障我們的法律?」
他強調,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需要有高的安全系數,確保法律可以處理到大家有時候想像不到的威脅。同時,有關法例需要有防範作用,「我不希望受到威脅我們才去對抗。它不敢來襲,因為法例很有效,這個對雙方都好,所以這一條法例的準備工作一定要做到最好。」
鄧炳強:立法需具足夠前瞻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相關措施記者會上表示,因應國際形勢的急劇變化,立法建議除了要有效應對過去及現在的國家安全風險及威脅的同時,亦需要具有足夠前瞻性,以應對將來可能出現的挑戰。
他表示,特區政府會檢視香港國安法實施經驗、相關法庭裁決,以及現行法律的不足,並參考其他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律,並確保立法建議在執行方面是切實可行。
鄧炳強指出,過去一段日子國際發生很多事件,必須詳細研究和考慮,包括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7月受訪時,表示曾協助策劃推翻他國政權;近期羊村繪本案判辭亦提及散播謠言和不實文宣是「洗腦」,會引起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嚴重威脅國家存亡,導致社會動盪;英國亦有國安法例,涵蓋間諜、破壞和外國干預的罪行,並賦權警方可扣留疑犯14天等。他表示,特區政府會確保新的立法建議切實可行,「我們會適時展開公眾諮詢,並且透過不同平台,向市民和持份者進行解說。」
被問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為何沒有列入政府指定項目的KPIs,是否代表有關工作不是政府最優先工作。鄧炳強回應說,有關工作要盡快做,但必須精準,可以應對到挑戰,又強調盡快去做已經是一項指標,但與其他工作有實際時限或有不同。
他強調,保安局會繼續加強國家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包括繼續深化香港國安法網上虛擬展覽的內容,以及與教育局繼續推展「2023年國家安全齊參與」計劃,令國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園和社會。執法部門亦會繼續加強國家安全和反恐情報工作,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會採取嚴正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