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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未來12個月完成選舉制度本地立法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3-09 20:1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接受CGTN專訪時表示,中央完全有權力主動提出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未來12月內必須完成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

【識港網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接受CGTN專訪時表示,中央完全有權力主動提出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未來12月內必須完成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

林鄭解釋,她的任期於明年6月結束,明年3月便要進行下一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工作,因此特區政府需於12個月內,根據全國人大決定進行本地立法過程,再就選舉作出安排,包括選民登記和確定投票日等。立法會亦很快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的釋法進行本地立法工作,一旦通過審核、成功當選的人作出不好的行為時,防止他們繼續管治香港。

對於為何不是由特區政府提出修改選舉制度,林鄭強調,中央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屬管轄權內的權力,亦是尊重《憲法》和《基本法》。中央政府完全有權力主動提出對香港政治制度的修改,而任何選舉制度的修改都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自1997年起,香港特首選舉方式和立法會構成有3次改變,如果特區提出改變制度須通過既定步驟,但目前的環境緊迫、時間不等人,特區政府幾乎不可能按既定的幾個步驟提出改變制度,更遑論能否成功,因此只能靠中央出面。

「當下香港的環境緊迫,時間不等人,特區政府幾乎不可能按照既定的幾個步驟來提出改變,更不用說能否成功了。」林鄭說,「這就跟國安法的出台實施一樣,我們其實有義務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主動在本地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但從來沒能真做到過,以至於造成今天這種令人憂心的情況,所以中央政府只能出面了,這次也是一樣的情況。」

林鄭指,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相信只是原則性和完善制度的重點,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她說,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法,會有機制審核或證明候選人資格,以及是否符合愛國者標準,相信稍後的公布中,資格審核機制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林鄭又說,完善選舉制度是為確保愛國者才可以加入治理團隊,而非為剝奪某些政治觀點人士的機會。她表示,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於30多年前已經定義愛國者,就是必須尊重和熱愛國家及人民、真心認同香港已回歸,以及支持和協助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林鄭認為這些要求並不高。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