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實施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範圍等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5號)印發實施,明確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22個困難行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
實施範圍擴大,新增17個困難行業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了解到,此次緩繳政策在原來5個特困行業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覆蓋至22個行業。
「原來,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企業可享受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三項社保費政策,現在,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醫藥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製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以及娛樂業等17個困難行業也可以申請緩繳,政策實施範圍進一步擴大。」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有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也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地級以上市。截至目前,我省符合上述條件的地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湛江、茂名和肇慶。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是指企業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或處於虧損狀態(虧損狀態具體為2021年度或申請緩繳前一季度出現虧損)。中小微企業按照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的名單進行劃分。
緩繳期限延長,企業無需逐月申請
緩繳擴圍政策明確,對原5個特困行業實施第二季度緩繳養老保險費延長至2022年12月底,企業最遲可於2023年6月底前補繳。對此,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緩繳期限延長後,原已辦理緩繳的企業無需再次申請,企業在申報完2022年4月至12月養老保險費後,系統會自動將繳款期限調整至2023年6月30日。
那麼,17個困難行業和疫情影響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的緩繳期限如何規定呢?
記者了解到,17個困難行業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養老保險費,最遲於2023年6月底前補繳;可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失業、工傷保險費,最遲於2023年4月底前補繳;其他行業中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三項社保費,養老保險費最遲於2023年6月底前補繳,失業、工傷保險費最遲於2023年1月底前補繳。
「企業辦理完緩繳業務後,將統一執行最大緩繳期限,無需企業逐月申請。」廣東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有關負責人提醒說。
支持「線上」申請,辦理流程簡便
記者了解到,新擴圍的17個困難行業和原實施的5個困難行業申請辦理緩繳的業務流程一樣,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一鍵申請」即可辦理。企業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網報系統【困難行業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塊後,系統將根據企業的不同類型,提醒企業確認申請緩繳或者承諾申請緩繳。登記類型屬於22個困難行業的,企業確認申請緩繳後即可完成業務辦理;不屬於22個困難行業的,企業承諾後也能實現即時辦理。
疫情影響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登錄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網報系統【疫情影響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塊,填寫申請表,承諾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或者處於虧損。稅務、人社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聯合審核。審批通過後,由稅務機關直接辦理自審批通過當月至2022年底三項社保費緩繳。企業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查詢辦理進度。
稅務部門提醒,用人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緩繳政策。緩繳期限內,企業應當正常辦理增減員和申報業務,按照規定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費款,並正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如辦理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係轉移等業務,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此外,疫情影響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須留存生產經營暫時困難或虧損期間財務報表、銀行流水等相關資料備查。深圳市和東莞市按照當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