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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理大外暴動案 3暴徒開審前認罪
作者:葛婷   來源:香港商報    2023-01-04 10:51

【識港網訊】

當日大批黑暴企圖逃出理大,被警方拘捕。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紅磡校園的暴徒,6男1女涉嫌循科學館逃出理大,他們各被控兩項暴動罪,指他們分別在理大內外參與暴動,有人另涉管有無線電、扳手等。其中3男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在理大外暴動,涉理大內的暴動案情則被法庭存檔,3人還押至今日(4日)應訊,法庭將讀出案情及辯方求情。其餘4人則否認於理大校內校外兩項暴動罪,因當中兩人確診新冠病毒感染正接受居家隔離,押後至下周一(9日)受審。

另4人拒認罪 押下周審

昨日認罪的3男被告,分別為梁子揚(25歲,港大學生)、許寧軒(20歲,中大學生)、張達榮(20歲,學生)。3人承認的一項暴動罪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3人獲存檔法庭的另一項暴動罪案情,指於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另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於同年11月17至18日期間在同地管有一把扳手。

控方讀出3名認罪被告的案情後,法官陳廣池關注案情沒提及各被告被捕時的衣着及裝備,包括有無頭盔、豬嘴及戴口罩等,認為都是關鍵;又要求若有相片都要加入,公平顯示每一被告的角色。當控方在案情撮要新增被告被捕時衣着及裝備照片、新聞片段截圖與被告衣着對比圖,並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後,法官提醒控方須在案情修訂後加入被告衣着的描述,例如衫有藍色水,以及要提及與案件具關連性的物品,例如法律支援卡片。

法官強調案情是法庭的判刑基礎,遂再度要求控方修訂案情撮要;又指3名認罪被告仍未被定罪,繼續批准保釋至今日(4日)讀出案情及求情。

同案另外4名被告,分別為鍾民浚(30歲,學生)、郭志帆(24歲,無業)、馬嘉惠(27歲,護士)、嚴家朗(28歲,汽車美容技師),4人否認2019年11月18日理大外及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理大內共兩項暴動罪。當中,鍾、郭各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即於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同地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由於4人中,馬及嚴昨晨確診新冠病毒感染缺席聆訊,最快於下周一(9日)才可出庭,法官遂應辯方要求將4人的案件押後開審。

责任编辑:s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