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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認選舉中作非法行為4罪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2-05-24 19:35
亂港分子戴耀廷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3萬元。他早前承認全部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日(24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宣判,戴耀廷被判監禁10個月。

【識港網訊】亂港分子戴耀廷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3萬元。他早前承認全部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日(24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宣判,戴耀廷被判監禁10個月。

同案兩名被告,「雞蛋同盟」董事、55歲的葉劍青和50歲石守正,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改以每人4萬元簽保守行為處理。

戴耀廷當年提出的「雷動計劃」,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計劃表明會將當時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滾動民調數據,納入作為推動選民策略性投票的工具。戴耀廷目前還有其它案件纏身,涉嫌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非法「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