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典禮上致辭,闡述司法機構的主要職能,並介紹兩項擬推行的新措施,包括現場直播部分司法程序。
張舉能在愛丁堡廣場檢閱警察儀仗隊後出席典禮。他致辭時說,公眾充分理解司法機構的職能至為重要,社會對司法機構的角色有正確了解,才能在適當的基礎上監察和審視司法工作,並對法庭的裁決提出有意義的評論或意見,以及作出有助司法機構改進的建議。這一切均有助增強公眾對法院和司法制度的信心,從而強化對法治的信念。
他指出,司法機構的主要職能是維護法治和基本權利,法庭最終的職責是嚴格依照法律執行司法工作。
任何人若有充分理據,絕對可以批評法庭或法官錯誤引用法律,然而,純粹基於不喜歡或不同意法官所引用的法律而批評法官,則實屬錯誤。
張舉能續說,法院必須尊重並維護國家憲法下香港的憲制秩序,不能僭越或試圖行使未獲賦予的司法權。他強調,法院的責任是應用法律,並非立法,也非制定公共政策或作政治決定。
他表示,法庭的判決有時無可避免地會產生政治影響,但並非意味法庭在裁斷爭議時所作的是政治決定,或以政治而非法律作判決,更不代表法庭在政治上介入制定或廢除任何政府政策的事宜。
談及司法機構擬推行的新措施,張舉能說,其一是現場直播部分司法程序。隨着科技發展,加上法庭座位數目有限和出於公共衞生的考慮,司法機構將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的原則和執行細節,期望今年內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在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
其二是就廣泛使用電子訴訟系統訂立時間表。張舉能說,為達到電子平台成為主要訴訟系統的最終目標,司法機構正考慮訂定時間表,例如在新系統推出後三至五年,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另有豁免,否則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月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完全符合既有的普通法原則。
他說,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最終決定。有人認為,人大解釋擴大了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權力, 損害司法機構獨立審判權,甚至令行政長官及國安委凌駕於法律之上,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
他指出,人大解釋,顧名思義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並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將作為一份不可推翻的證據,對法院具有約束力,行政長官並不行使任何審判權。
林定國強調,政府會竭盡所能,維護司法機構,令其得以獨立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不受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