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反修例示威的案件日前判刑,黎智英、李柱銘等十名被告分別判囚8個月至18個月。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聲稱刑期過重,指這是香港法院首次對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告判監,並表示在其他普通法國家,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的刑罰一般較輕。中聯辦發言人一針見血地直斥其借判決散佈歪曲言論,公然為違法者張目、替暴力者開脫、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最終只會作繭自縛,走上一條不歸路。
眾所周知,大律師公會是一家專業的法律機構,是一個代表香港大律師的專業團體, 其宗旨主要是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瞭解及良好關係。但是,近年來,大律師公會愈走愈偏,該團體不僅對許多社會事件的言論立場行先、專業靠邊,亦數次發佈對基本法理解有基本錯誤的誤導言論。據統計,2019年6月至10月修例風波熾熱期間,大律師公會共發佈了13份聲明,全部與修例事宜有關, 13份聲明中,有10份主要內容都是批評特區政府和警隊、呼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另外3份,分別是譴責暴徒「喝罵檢察官、要求法官辭職、違抗法庭禁制令」,完全站在反對派立場,以法治之名為反修例鼓與呼,赤裸裸地插手政治。更讓人氣憤的是,暴徒「7.1」衝擊立法會,大律師公會發佈的聲明中,只用寥寥幾句呼籲示威人士要守法,卻大篇幅指責特區政府,呼籲成立調查委員會、與市民溝通。
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也是一個玩弄政治的「慣犯」,夏博義一次又一次地挑戰香港憲制秩序,將大律師公會帶入政治漩渦。上任之初即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其後又被揭露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他涉嫌隱瞞自己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的身份,他創辦的「香港人權監察」,連續多年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資助,可謂是劣跡斑斑,具有典型外部政治勢力特徵。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這是《聖經》中一句被頻繁引用的名言, 是耶穌如何看待詮釋性靈世界與俗世生活衝突,後世也將這句話用來解釋說明神權與政權之間的關係。同樣的道理,夏博義屢次為黑暴分子張目,發表系列政治性言論,那就讓政治的歸於政治,法律的歸於法律。
根據香港《社團條例》第8條的「禁止社團運作」部分,當中寫明「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搆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搆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可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搆運作或繼續運作。夏博義的系列言論,已將大律師公會蛻變成為政治性團體,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因此政府有權在此基礎上依法禁止其運作。
中聯辦發言人明確提醒,「奉勸大律師公會,不要在政治化道路上越走越遠,否則只會被一步步拖入無法自拔的深淵」。這是本港法律界應該聆聽之言。法律界在香港社會向來備受尊重,如今推行選舉制度改革,國安法深入普及,他們更應該秉持專業精神,嚴守法律與政治的邊界。若干行為是否違法、被告罪責輕重是純粹的法律問題,而一些勾結西方外部勢力的政客,借助本港法律專業機構,企圖插手香港司法事務,推行其政治陰謀,借機反中亂港,則肯定要被重拳出擊了。
本網評論員 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