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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聽證|火災前一月承辦商已知消防缸無水
作者:李千尋   來源:大公文匯網    2026-04-01 10:22

【識港網訊】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3月31日舉行第六場聽證會,傳召宏福苑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電工,以及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ISS)文員作證。宏泰董事鍾傑文於火災發生前一個月已知悉全屋苑消防水缸無水及總掣被其他承辦商關閉,但未有向置邦反映,他供稱業內有思想「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認為宏泰無責任通知消防處。置邦文員駱倩盈則指,事發時接獲大量居民來電,但未有工人通知火警。她又指,知道工程承建商宏業關閉消防栓逾四個月,知道無水,但不清楚消防警鐘被關閉。

宏泰自2016年起一直負責宏福苑消防系統年檢,惟2024年未有進行。鍾傑文表示,當年宏泰曾向置邦報價,但未獲回覆,直至去年3月才再進行年檢,維修期間他均未親自到場,僅依賴員工提供的照片等資料了解情況。

宏仁閣消防水缸年檢核對表顯示,水缸存水能力未達標準,但鍾傑文簽署的相關證書中未有提及。鍾傑文指,檢查水缸時難以精確核實存水量,若有漏水,管理處或居民通常會投訴,且天台會有明顯水漬。但他承認簽署文件時「睇漏」,表示「係我嘅責任,我冇睇(核對表)」。

宏泰工人去年10月維修消防喉時發現水缸無水,隨即通知鍾傑文。獨立委員會法律代表大律師李澍桓詢問,鍾傑文得知水缸無水後,應明白即使消防喉完成維修,亦無法測試,有否考慮向置邦反映「做完試不到,好大鑊?」鍾傑文回應指當時未有想太多。

宏泰工人去年11月更換警鐘及警報啟動器時,發現消防總電掣被關閉,同樣告知鍾傑文,並詢問是否繼續工程,他指示繼續進行。李澍桓追問,宏泰明知測試工作無法完成,仍繼續更換裝置,是否有責任。鍾傑文否認有責任,指「我哋未測試,唔係唔測試」,又指已要求置邦在完工後提供證明,等系統重啟後再安排測試。

消防處在火災後檢查宏福苑防火設備,發現其中7座防火裝置電路因高溫損壞,未符合2022年防火規定。聽證會展示年檢表中電線抗熱要求一欄選取「不適用」。鍾傑文解釋,曾向消防處查詢,獲告知年檢應行大廈落成時的標準,維修則採用最新標準。

置邦代表大律師引述鍾傑文在警方錄取的口供,指警方詢問發現總電掣被關閉後有否責任通知消防處,他當時回答沒有,因其他消防公司已發出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宏泰無需重複通知。鍾傑文昨日在聽證會上維持這一說法。

 

稱「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

置邦一方詢問,為何知道無法進行完工測試時未有跟進。鍾傑文表示,當時認為最重要的是有否合資格的消防裝置承辦商負責,又受業界根深蒂固文化影響,「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

首位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消防加壓泵總電源被關的宏泰電工李俊賢作證指,當時已告知公司,並按指示查詢管理處,管理處鄭小姐表示知道電源被關。他完成11月19日及21日的更換工作後,未打開電源便離開。置邦一方問,如停用消防裝置,工程地方應展示SDN,李俊賢稱現場「唔係好覺」。

 

事發時用擴音器籲居民離開屋苑

駱倩盈提到,2024年7月25日至9月24日期間有26項投訴,包括住戶投訴堆放大量木板,她已通知宏業,對方回覆指木板用作保護棚架,屬安全措施。聽證會上展示一張她去年7月發出的工作單,關於宏道閣消防水缸放水。她當時按宏業要求,安排兩名置邦的電工師傅協助放水,認為自己職責無須考究為何要放水,亦不會評論工序是否合理。

駱倩盈確認自己是第二名報警的人,她憶述當時曾以擴音器呼籲居民離開屋苑,管理處接到多個居民來電,她不理警員勸喻繼續接聽電話,而當時沒有接獲維修工人或判頭指有火災,最後被警方強硬要求她撤離。

她表示,知道宏業關閉消防栓超過4個月,但只知消防缸無水,不清楚消防警鐘被關閉。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