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禁止擅自投餵獼猴、野豬;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遇險需救助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接受救助個人自擔……深圳將爲“城市中央綠肺”塘朗山專門立法。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塘朗山保護與管理若幹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在市司法局官網發布,並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規定》,塘朗山保護範圍包括塘朗山郊野公園、梅林公園、梅林山郊野公園、銀湖山郊野公園等區域。 《規定》起草說明中指出,塘朗山面臨生態保護與城市開發的雙重壓力,目前暫無郊野公園專項法規,其他相關法規對於塘朗山保護與發展利用問題也缺乏針對性。
《規定》提出對塘朗山進行分區管理,設置重點保護區、科普遊覽區,實行差異化保護管理。重點保護區包含生態敏感區、稀有物種棲地及水源涵養區等未開放區域,禁止開發建設,僅允許科研監測、必要管護、防災減災救災及應急救援;科普遊覽區在生態承載力範圍內,合理利用開發塘朗山自然資源。塘朗山範圍內開展重大工程項目的,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提出應以劃定保護區域、設置保護標識等方式,重點保護野生獼猴、豹貓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聚焦仙湖蘇鐵、土沉香等深圳特有珍稀物種及典型植被群落的保護需求,完善就地保護與遷地繁育機制,破解生境破碎化導緻的物種瀕危風險。
到塘朗山看猴子已成爲熱門,但有遊客挑逗、投餵獼猴,出現獼猴傷人事件。 《規定》明確,塘朗山範圍內禁止主動攻擊、故意傷害或挑逗、擅自投餵獼猴、野豬等野生動物;擅自放生動物;開展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市府規劃與自然資源部門可建立野生動物致害保險補償機制,對塘朗山範圍內野生動物造成的人身財産損害進行依法補償,但是因個人主動攻擊、故意傷害或者挑逗、擅自投餵野生動物等原因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除外。
戶外登山是許多人的愛好,然而總有人不顧風險違反規定,擅入未開發區域攀爬發生事故,需要投入大量救援資源。 《規定》表示,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陷入危險的;擅自進入已公告禁止進入的自然災害危險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未遵守遊園守則、安全提示等的情形,導緻自身陷入危險狀態需要救助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接受救助個人自行承擔。
有關單位及個人可於9月15日前以「深圳城管」微信公眾號「互動」欄位線上回饋等方式提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