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社會因一宗校內紀律事件,引全港市民關注。事緣於10月5日,荃灣某中學的早會舉行了每週例行升旗禮,播放國歌的時候,有14名學生因不願返回課室,仍在雨天操場吃早餐。14名學生被指不尊重國旗國歌被校方罰停課三天。
這本是一宗校內紀律事件,卻被人拿了出來公審。有家長質疑,學校小題大做,重罰學生,借機向當權者表忠。有媒體說收到讀者報料,然後不經查證就刊登所謂報料者的誣衊:『當日因有教育局人員到校視察,校方要「做場大龍鳳」,故無理要求學生停課』。更離譜的是,還有人表示該校副校長做出處罰決定,起底副校長,把她的照片廣傳,更詳列其家庭狀況、女兒在哪裡念書等等。
筆者認為,學校何時升旗及早會時間,都是預早安排,並有通知學生,即使早會不設升旗禮,有涉事學生稱在早會期間吃早餐亦屬不正常現象,不能接受。其次,涉事中學做法守法依規,符合程式。《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條例》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當守的禮儀有明確的規定,學校應教育學生有關禮儀,如應當肅立和舉止莊重;如有學生做出不尊重國旗及國徽的行為,學校應立即跟進。涉事中學有跟足程式處理,包括通知家長及教育局。
近年來香港一再發生不尊重國旗國歌的行為。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憲法》規定的國家象徵與標誌。維護國歌尊嚴,就是維護國家、民族和全體國人的尊嚴。
其實,做出這類行為的人對祖國欠缺深入認識,不明白國歌意義深遠,以致作出了侮辱自己及祖先的數典忘祖行為。自1840年起,中國經歷帝國主義逾百年欺壓,上世紀30年代,日軍侵華,中華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激起中國人民奮勇抵抗。田漢和聶耳創作的《義勇軍進行曲》,正好表現了中華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的精神。正是因為國歌奏起,祖國才逐步擺脫「被欺淩、被屈辱」的日子。學生價值觀尚未定型,心智也尚未成熟,涉事學生的行為其實反應的是社會上的一種無形規則,學生的家國意識和社會輿論引導都應當進一步加強。
治亂世,用重典無疑是正確的做法。「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期望學校繼續履行傳道授業解惑,讓本港青年瞭解國歌對國民的意義,遵從奏唱國歌的禮儀,增強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本網評論員 金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