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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時代以前,世界上沒有少女
來源:橙新聞    2021-01-07 15:31
日本明治時代以前,世界上沒有少女。此話怎講?

【識港網訊】日本明治時代以前,世界上沒有少女。

此話怎講?

固然,自有人類以來,就有女童,即年紀小之女性。然而,在ACG文化中被發揚光大的「少女」,出於日本特殊的歷史時空之中,其實並不是普遍意義上的女童。

所謂普遍意義上的女童,只是以生理上的年齡和性別來定義。不過,我們知道,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際遇的女童,她們的生活處境都不一樣。比方說,在澳洲土著部族長大的10歲女童、在二次大戰中被徵用在軍工廠工作的10歲女童、在古典中國農村10歲便當上童養媳的女童、在中世紀法國貴族中被養大有如公主一樣的10歲女童、在當代香港長大天天忙於各種補習和才藝訓練的10歲女童,她們的生存方式都很不一樣。至於本書所講述的「少女」,其原型是20世紀初明治時代於新興女學校長大的日本女童。這些女童的生活方式十分特殊,超越了我們的想像。

日本動漫中的少女,她們所表現出來的生活方式,讓很多動漫愛好者所憧憬,但假如我們把故事中的少女,換成天天趕補習的香港女童,故事中的所有韻味即消失殆盡。所以,我們必須認識一個事實,「香港女童」與日本動漫中的「少女」,分別歸屬於兩個不同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觀念。

今田繪里香是一位專門研究少女的學者,著有《少女的社會史》一書。她指出,在17世紀後期以前,世界上並不存在作為愛情與教育對象的「兒童」。今日我們稱為「兒童」的孩子,在中世紀歐洲,年齡滿7歲,便立即成為「小大人」,須與大人一起參與勞動。至17世紀,「小大人」才逐漸變成需要保護和教育的「兒童」(今田2007:5-6)。

以上的概念,也許讀者一時無法領悟,因為在我們現代的語言中,並不存在「小大人」這種說法。對一般人來說,小孩子年齡未足,就是「兒童」,而「兒童」就是會買玩具的孩子、上街去必須有成人陪同的孩子、不得不去上學的孩子。現代社會對「兒童」定下了諸多的規範,不允許他們做「兒童」以外的事情,例如當童工。因此,現代「兒童」和17世紀「小大人」,雖然在生理特徵上相同,但他們的社會生存方式完全不同,所以「兒童」與「小大人」並不相同。所謂「小大人」,是必須參與成人勞動的孩子,他們不會上學,社會也不刻意立法保護他們。

同樣,正如現代社會沒有「小大人」,日本明治時代以前,世界上也沒有「少女」,因為6至12歲的女孩,只是「女童」,過了12歲成為「人妻」,或者成為吉原的「遊女」或「花魁」,即風塵女子。

明治初年日本女童,女童像大人一樣工作,是小大人,不是少女

明治時代孕育了少女

那麼,在日本明治時代,究竟發生了甚麼事,讓好些「女童」得以成為「少女」而誕生,然後又讓當代動漫作品不住地謳歌「少女」的故事呢?

話說,在明治維新以先的日本江戶時代,有兩種女童,一種長大於公家和武家,這一類女童,年齡滿足後被命定成為人妻,一生服侍丈夫,其性命不屬於她自己。另一種是一般農家女童,她們一生無名無姓,沒有苗字(姓氏),長大了就隨便跟誰一起生兒育女,並在田裏工作,也就是所謂的小大人。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那個時代的女童並沒有享受春春期和體驗少女感情的機會,所以不叫做「少女」。

然而,明治維新製造了契機,使「少女」出現。

江戶幕府垮台以後,新政府大力引進西方文明,為了文明開化,一度提倡男女平等,發展女子教育,結果在新政府和西方傳教士的努力下,日本開辦了不少女子寄宿學校(大滝)。

本來,日本女童的任務,就是在長大後成為人妻。然而,女子寄宿學校的出現,要求女童在嫁人以前完成學業,間接令女童「長大」的年限延遲了。這是一個簡單的加法。沒有學校以前,女童至11歲就算為「長大」了,但有了學校之後,女童必須完成學業才算為「長大」,那麼完成中學學業,女童一般已年屆17歲,於是「長大」的年限就延長了大約6年。

在畢業以前,女童就學,被允許專注於學業,暫時不被要求履行嫁人為妻的社會責任。本田和子稱這段學生時期為「延期償付」期。她說,學校宿舍雖然是「監獄」,剝奪少女的自由,但同時也成為了少女們的「避難所」,保護她們免受外界的傷害,讓少女們可以躲在學校宿舍內,編織夢想,有如把自己包藏在繭中,直到長大,被迫飛出繭外為止(1992:151,206)。所謂「延期償付」,意思就是女孩們欠社會的債必須償還,但償還的時期可以推遲一點。那個債是社會向少女們追討的,女童必須依照社會要求,在長大的一刻嫁人為妻,並為男人生兒育女,直至終老,這個債項才算得上完全清還。

課後少女.少女之友創刊100週年紀念號,2009(實業之日本社). 作者藏品掠影。100年前的日本少女學生生活實況,並不容易還原。古舊照片雖然有不少, 但在鏡頭前學生的舉手投足也會僵硬起來。想抓住當年女生校內生活的實然情景,還是參看當年少女雜誌的插畫比較靠譜。插畫師悄悄觀察了學生的動靜,然後親自把印象繪畫出來,相信能更好地捕捉到當年學生生活的日常

正是因為明治政府推動女子教育,當時的日本女童才得以享受一段史無前例的在學青春時光。在學校生活,在畢業前毋須履行嫁人的社會責任,可以任意把握一節短暫的自由人生。那些努力在這個時間狹縫內享受青春的女孩,才是我們所講的「少女」。

也許,讀到這兒,讀者想要問:「嫁人不是喜事嗎?用得着把嫁人說的那麼可怕嗎?」

一般人認為嫁人是喜事,是因為現代社會已經普及了自由戀愛。在現代的制度下,嫁人是出於男女雙方共同的意願。我們習慣了在婚禮上,由牧師、神父或證婚人詢問新郎新娘雙方是否出於自己意願與對方結合。然而,日本古來的傳統婚姻,不是出於這一種自由戀愛。而且,日本傳統文化有所謂的「家制度」,高度規範了婚姻中的男女角色,日本女性作為人妻,生存所受的規範比我們在公司工作的有過之而無不及。

日本NHK電視台一齣大河歷史劇《花燃》,講述日本人明治維新的故事,故事中有這樣的一幕。女主角阿文下嫁維新志士久坂玄瑞,兩人雖然屬兩情相悅而結合,但基於傳統規範,每當丈夫久坂回家,鏡頭都忠實地記錄着阿文下跪向丈夫行禮的儀式。在幕末與明治維新的交接時期,男女雙方出於自由戀愛結合,已是破格,但即使如此,也還破不了傳統規範的婚內男女關係。現代華人家庭沒有妻子向丈夫下跪這樣的家規,因此我們很難想像,一名女性在日本傳統家庭生存,是多麼的艱難。

明治初年日本家庭,在日本傳統的家庭制度之內,妻子事事以丈夫為先

也許,以「上班」比喻日本人傳統的「家」,讀者更容易理解。我們每天往公司「上班」,工作受到束縛,但下班回到家裏,我們就自由了。可是,對傳統日本女性來說,「家」才是她們上班的地方,而且在家上班,並無上班和下班的分界線。換言之,傳統日本女性嫁人之後,全日24小時受到嚴格規範,比返工還要辛苦。在日本社會研究裏,這種生活方式被稱為「家制度」或「家父長制」。

「家制度」在日本由來已久。在江戶時代,家制度與其所規範的兩性關係,在日本社會中已根深柢固。明治維新之後,日本社會迎來改革契機,改革家福澤諭吉一度倡議引入西方的家庭觀念,主張家族是夫婦親子和睦團聚的地方,而不是丈夫單方面支配妻子的地方,又提出婚姻應以愛情為基礎,是男女平等的結合(福澤:40)。不過,好景不常,改革家敵不過復古派勢力。男女平等組成家庭的美夢,在1898年宣告破碎。「家制度」不但並未廢除,而且變本加厲。

1898年,明治政府新民法出爐。其中,第四及第五篇多項條文賦與一家之戶主(通常為父親)在家中享有絕對權力,家族成員之婚姻、入籍、離家、居所,都由戶主決定。例如,第745條指明,如丈夫進入他家,或另立新家,妻子隨丈夫入家(第一コンサルティング株式會社2012)。本來,在江戶時代,只有武士階層的家庭實施家父長制,平民女性不受影響,但新民法卻把家父長制普及至全日本國民身上,令更多日本女性陷入父權家庭的網羅之中(申)。

二戰後,美國強迫日本取消「家制度」,但基於慣性使然,至今很多日本男性老人依然把「家制度」視為天經地義。

除了「家制度」,明治政府亦由1885年起借助儒家思想,在全國推行「良妻賢母教育」(大滝)。在歷史上,每當社會發展需要人口增長,女性就被要求犧牲自己的利益,做好生育和母親的角色。

《少女歷史:日本ACG萌文化哲學筆記》 作者:兵法舞雪 出版社:天地圖書 出版日期:2020年11月

原文鏈接:https://m.orangenews.hk/details?recommendId=147220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