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修訂起草稿)》在今年4月就已面向社會征求意見。為確保立法民主化、科學化,根據立法有關規定,該《條例(修訂起草稿)》日前在深圳殘疾人網全文公布,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引人註目的是,該《條例(修訂起草稿)》指出,要培育市民無障礙城市文化素養,厚植城市無障礙文明。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無障礙人文納入文明城市建設範圍,每年12月5日為本市無障礙城市宣傳促進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無障礙城市文化教育納入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教學內容。每學期開設不少於5個課時的無障礙課程。
這樣的表述令人眼前一亮。
英國作家狄更斯認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取決於它對弱者的態度。社會文明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縮小殘障人士與健全人享用公共資源的差距,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早在1959年,歐洲議會就通過了“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公共建築的設計與建設的決議”。
作為我國最早開展無障礙建設的城市之一,深圳較早地進行了這方面的先行先試,在全國無障礙發展中始終處於引領地位。
比如,去年12月3日也即第28個國際殘疾人日那一天 ,《深圳市無障礙城市總體規劃(2020—2035年)》正式公布,首次提出“身心障礙者”概念,不再叫“殘疾人”,體現了對這一類人群的尊重。
在這裏,還有必要指出的是,無障礙建設不僅僅事關殘障人士。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避免地要經歷障礙狀態,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2011年出版的《世界殘障報告》指出,人一生中平均有11%左右的時間處於殘障的狀態。所以,要建設無障礙城市,首先需要走出這樣的認知“障礙”。
而要走出這樣的認知“障礙”,包括更好地理解“身心障礙者”的內涵,離不開大力宣傳推廣,厚植無障礙文化教育。如何推廣?如何厚植?將其納入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教學內容,是一條必由之路。
該《條例(修訂起草稿)》指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殘疾人聯合會編制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無障礙城市文化教育教材。編制這方面的教材也是一項創舉,為了使其更好地落實初衷,應鼓勵專業人士與市民積極建言獻策,集思廣益,使無障礙教材的編制實現“無障礙”。
據悉,深圳將借鑒國內外無障礙城市建設經驗,利用5G、人工智能、萬物互聯等構建起信息系統迅速發展勢能,研究搭建滿足身心障礙者可視、可聽、互動式無障礙場景,讓身心障礙者在上學、就業、旅行、康復各個場景“可就地、可指引、可避障、可融合”,全時全鏈全網全方位無障礙,形成設計規劃、法律法規、市民文化、教育培訓、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全景式”互聯網+無障礙和融資共建“八位一體”的城市新形態,探索一條智慧和無障礙完美融合的可推廣可復制的超大城市新型治理路子。這樣的願景,也可以在無障礙城市文化教育教材中得到體現。
無障礙建設不是文明城市的裝飾品,而是現代文明城市建設中不能退讓的底線。深圳一直在踐行這樣的理念。讓一個人從小就接受無障礙文化教育的熏陶,在心裏構築起無障礙人文理念,一個人的成長才會更加“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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