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藏槍備92發子彈 「屠龍小隊」成員禁保釋
作者:胡家俊 來源:大公網 2020-01-19 09:02
據警方日前交代案情指,去年12月警方偵破槍械及爆炸品案件,相信有槍械是從國外郵寄到港再裝嵌,其後順藤摸瓜,拘捕本案被告,在其寓所搜出一支P80型號半自動手槍、92發子彈,其中47發子彈分別已裝上七個彈匣夾中,隨時可發射。
【識港網訊】警方前日在沙田廣源邨一單位檢獲一支手槍及92發子彈等,拘捕一名居住該單位的27歲維修技工,據警方消息人士指,他疑是「屠龍小隊」成員。涉案技工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昨被押解到沙田法院提堂。據了解,他被捕後曾招認管有手槍及子彈,及牽涉其他人在逃。裁判官考慮控罪嚴重,駁回他的保釋申請,須還押至5月8日再訊。
被告陳玉龍昨身穿軍綠色外衣,在犯人欄應訊時,頻頻望向公眾席及點頭示意,有女親友向他揮手後掩面哭泣。他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須答辯。他面對的控罪非常嚴重,一經罪成,最高可判監14年。
控方指稱本案牽涉另一人,正調查其與本案的關係,同時亦需安排檢驗涉案手槍及大量子彈。控方一度提出押後六個月,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否則未必夠時間完成化驗,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認為押後日子「非常之長」,只准押後至5月8日再訊,屆時審視調查進度。另外據知陳玉龍被捕後曾有招認事件,但辯方稱對有關內容有爭議。
辯方指,沙田區議員廖栢康願意為陳玉龍出任人事擔保人,廖昨有到庭旁聽。不過裁判官考慮本案一經定罪後的刑罰、案中有其他人在逃,認為陳玉龍有機會棄保潛逃,故駁回其保釋申請。陳要求於本月24日即年三十覆核其保釋申請。
據警方日前交代案情指,去年12月警方偵破槍械及爆炸品案件,相信有槍械是從國外郵寄到港再裝嵌,其後順藤摸瓜,拘捕本案被告,在其寓所搜出一支P80型號半自動手槍、92發子彈,其中47發子彈分別已裝上七個彈匣夾中,隨時可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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