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香港公共交通史上留下了一個清晰的「咔噠」聲。隨著新規訂的《道路交通規例》正式生效,全港巴士、小巴及商用車的乘客被推入了一個「強制系帶」的新時代。法例規定,只要座位上設有安全帶,乘客必須全程佩戴,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
這項被坊間稱為「最嚴安全帶令」的新規,在社交媒體引發爭論。支持者稱其為「遲到的正義」,反對者則直指其「邏輯錯位」與「執行維艱」。在安全與便利、法治與人性、增量與存量的博弈中,這條細細的安全帶,正勒出城市治理的一道深度考題。
由鮮血換來的「安全護甲」
2018年2月,大埔公路一輛雙層巴士翻側,釀成19死60餘傷的慘劇。那是香港近年來最嚴重的交通意外之一。當時的調查結論明確指出:如果乘客當時佩戴了安全帶,傷亡人數本可以大幅減少。
在此背景下,強制佩戴安全帶不再只是一個交通習慣問題,而成為了一個沉重的公共安全債。政府隨後成立了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承諾分階段在專營巴士上加裝安全帶。
截至2026年初,全港已有約60%的巴士完成了安全帶加裝。法律的「硬著陸」實際上是建立在長達數年的「硬件準備」之上。從法理上講,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對生命尊嚴的兜底。5000港元的罰款雖顯嚴厲,但相較於事故發生時無法挽回的生命代價,這更像是一種通過經濟威懾手段進行的「強制性關懷」。
邏輯的「悖論」:坐著要系帶,站著卻合法?
新法引發的最大邏輯爭議,在於香港巴士獨特的運行模式:「容許站立」。
市民最直觀的質疑是:既然法律認定不系安全帶會導致極大的安全風險,那麼在高速行進的巴士中,那些手拉吊環、毫無約束的站位乘客,其面臨的風險難道不比「坐著但不系帶」的人更大嗎?這種「厚此薄彼」的規定,在公眾邏輯中產生了一種割裂感:
如果發生猛烈碰撞,站位乘客可能成為車廂內的「飛彈」,不僅自身難保,還會傷及已系好安全帶的乘客;既然承認巴士環境存在潛在致命風險,為何法律只管坐著的,不管站著的?
然而,從行政管理的角度看,這恰恰是城市治理的一種「次優選擇」。香港作為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如果全面禁止巴士站位,公共交通系統將瞬間癱瘓,市民通勤成本將成倍增長。法律在這裡展現了一種實用主義的妥協:它無法在一夜之間消除所有風險,但它致力於在不崩潰現有秩序的前提下,保護「能夠被保護」的部分。
這種「不完美」的法律,實際上是在承認現實困境的同時,試圖通過局部優化來提升整體安全系數。但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是:如何通過更科學的限速、駕駛監測和線路優化,來補償「站位乘客」的安全缺失,而非僅僅將責任推給乘客的一根帶子。
執法的「死角」:上層與後排的監督困境
香港的双層巴士結構,決定了執法必然面臨物理上的盲區。警察不可能隨時出現在每一輛巴士的上層或最後一排。
這種執法難度導致了一個潛在的風險——選擇性執法。如果一項法律因為執行難度太大而只能「碰運氣」地檢控,那麼法律的嚴肅性就會受損。一旦市民產生「查不到我」的僥幸心理,5000港元的威懾力就會呈指數級衰減。
對此,評論界有觀點認為,政府應借鑒 MTR(港鐵)不准飲食的治理經驗:不靠警察全天候巡邏,而靠強烈的社會共識和同儕壓力。當整個社會都形成了「上車即扣帶」的行為慣性,那些不配合的人自然會感到壓力。但這種文化建設需要時間,更需要政府在宣傳上從「威嚇式懲戒」轉向「獲得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