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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守則》完成草擬
2025-07-04 10:34

【識港網訊】立法會早前着手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制定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守則》),以協助議員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更好履職。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見記者時表示,已完成草擬《守則》,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包括議員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保持個人誠信;行事要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等,並建立處分機制,不當行為最嚴重可停職。若果內務委員會本周通過,最快會於本月23日經立法會大會審議,在第八屆立法會會議期開始生效。

梁君彥強調,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要本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宗旨,「要做積極的改革者,有為的推動者」,致力優化和落實履職機制,更好地服務市民,為香港、為國家發展作貢獻,這樣才不辜負香港市民所託,不辜負國家期望。

嚴重行為不當可被停職

梁君彥表示,《守則》訂明議員須在每年度完結後兩個月內,完成工作報告給市民查閱,增加透明度;亦引入按議員不當行為嚴重程度而釐定的處分機制,並優化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對議員的處分包括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暫停職務期間無權收取議員酬金及津貼。

梁君彥指出,為執行《守則》,現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將會擴大,並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程序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調查投訴。

優化委員會運作方面,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可以加入在事務委員會下成立的政策小組委員會,亦規定委員會的職務訪問,要有過半數委員參加才可以成行等。

此外,政府賬目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以及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的選舉主席程序將會簡化,例如與其他委員會一樣做法,如果正副主席只接獲一項有效提名,便會以書面宣布選舉結果,無需舉行(選舉)會議等。

本屆議政高效有目共睹

梁君彥表示,要落實以上有關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的制度和優化委員會的運作,需要修訂《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並由政府提出法案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守則及相關文件已向全體議員發出,供內務委員會在4日的會議上考慮,如建議獲內會及立法會會議通過,相關守則將會在下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

梁君彥強調,第七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後的首屆立法會,社會公眾對議員行為和操守的期望自然會更高。本屆立法會2022年開始至今,已通過117項有利經濟、民生、社會發展的政府和議員法案,較上屆(同期)多出98%,務實有為的成績有目共睹。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