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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上市制度改革
2025-04-17 18:55

【識港網訊】

 

近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公開場合指出,儘管港股市場受外部環境影響出現階段性波動,但市場運行始終保持有序,充分彰顯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在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加劇背景下的穩定性與吸引力。他特別強調,已要求證監會及港交所提前布局,確保香港成為中概股回流的首選上市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亦表示,對香港維持高效有序的市場運作充滿信心,認為香港具備在複雜環境中保持競爭力的制度優勢。

與此同時,美國監管層釋放出強化中概股退市壓力的信號。美國財政部及證券監管官員公開表示,在審查過程中「不排除採取強制退市措施」,這一表態標誌着中美金融領域的制度性博弈持續升級。隨着美國通過限制對華投資、強化退市威脅等手段削弱中資企業全球融資能力,中國正通過科創板改革、港股二次上市機制等資本市場開放舉措構建風險對沖體系。這種雙向博弈加速了全球資本流動的區域化重構,推動「雙軌制」金融體系雛形顯現。

在此戰略格局下,香港作為連接中國內地與國際資本的核心樞紐,自然成為中概股回流的最優選擇。要切實肩負起這一歷史使命,香港必須以系統性改革為抓手,打造「承接中概股回歸、服務新經濟發展」的制度平台,在全球金融格局重塑中鞏固領先地位。

香港中小上市公司協會近日召開研討會,大家一致認為:面對中美監管差異與全球金融體系重構的雙重挑戰,香港資本市場需以前瞻性思維推進上市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市場承接能力與制度韌性。以下為具體建議:

一、構建分層清晰的資本市場體系

對納斯達克等美股市場低門檻制度形成的競爭優勢,香港需加快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建議明確主板服務成熟企業、創業板聚焦成長型創新企業、OTC(場外交易)市場孵化早期項目的差異化定位,借鑒內地資本市場改革經驗,通過制度創新形成功能互補、有機銜接的市場格局,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全周期融資服務。

在主板市場推行「行業分類差異化監管」,針對科技、消費、金融等不同行業制定適配的信息披露標準與持續監管要求;在創業板設立「創新企業快速上市通道」,允許未盈利但擁有核心專利技術或顛覆性商業模式的企業以「市值+研發投入+用戶規模」組合指標申請上市;在擬設立的OTC市場試點「孵化—培育—轉板」階梯機制,建立與創業板、主板的便捷轉板通道,配套推出針對早期項目的天使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全球初創企業入駐。

二、建立適應性監管機制

摒棄僵化的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對具有高成長性、技術壁壘或創新商業模式的企業,在盈利要求、市值規模等方面實施彈性化監管。通過降低上市門檻,擴大市場包容性,增強對新經濟企業的吸引力,從制度層面解決中概股回流的適配性問題。

放寬併購 盤活「殼資源」

針對中概股回流企業推出「監管適配過渡期安排」,允許其在3年內逐步對接香港信息披露規則,同時保留符合美國GAAP的財務報表披露選項,對已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豁免其財務報告與審計的重複審查,直接採用符合美國SEC標準的文件;設立「創新企業監管沙盒」,對人工智能、Web 3.0等前沿領域企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在數據安全、跨境交易等領域探索試點性監管規則。

三、激活存量資源配置效率

針對主板存在的「殭屍企業」問題,建議借鑒A股市場經驗,適度放寬跨行業併購限制,建立規範化的「殼資源」盤活機制。通過政策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借殼上市,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為中概股及本地企業提供多元化上市路徑選擇。

成立「殼資源市場化重組專項工作組」,建立公開透明的殼公司信息數據庫,定期發布殼資源估值指引與重組案例庫;允許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的「硬科技」企業以「業務轉型+資產置換」方式實施跨行業併購,簡化涉及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的重組審批流程;推出「借殼上市綠色通道」,對收購方為境外上市中概股的重組項目,給予審批時限縮短50%的政策優惠;配套建立「無效資產出清機制」,對連續三年市值低於1億港元且無實質業務的企業啟動強制退市預警示,推動殼資源向優質企業集中。

四、增強市場交易活力

針對中小企業股票流動性不足問題,加快引入做市商制度,優化交易機制設計,合理降低投資者准入門檻,積極引導長線資金和專業機構參與。通過構建良性交易生態,提升市場定價效率和資源配置功能。

推行「多元做市商+流動性分級」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國際投行擔任做市商,對市值低於50億港元的股票實施差異化做市義務;同步推出「中概股回歸ETF」,打包上市回流企業,降低散戶投資門檻;試點「綠色金融指數」「科技龍頭指數」等特色產品,吸引全球資管機構配置。

五、設立回流便利化通道

為中概股二次上市或雙重主要上市提供定製化服務,包括審批流程加速、跨境監管協調、信息披露豁免等制度安排,切實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增強回流決策的確定性和可行性。

在港交所設立「中概股回流專項服務辦公室」,提供從上市申請到後續監管的「一站式對接」,將市值超過一定規模的中概股二次上市審批周期參照「A+H」快速壓縮;針對已在美股上市的企業,回流後在過渡期內給予「核心信息豁免披露」資格,對原有與香港監管規則重複的財務數據、業務描述等內容簡化披露。

六、強化「超級聯繫人」戰略定位

依託制度改革與服務升級雙輪驅動,鞏固香港作為「引進來」與「走出去」雙向通道的獨特優勢。在服務國家戰略的同時,通過深化與國際金融規則的對接,持續強化全球資本配置樞紐功能。

成立大灣區資本市場聯盟

發起成立「粵港澳大灣區資本市場聯盟」,與深圳、廣州等地共建「跨境上市資源共享平台」,定期舉辦「中概股回流政策說明會」,聯動內地高新區、經開區挖掘優質企業資源;推動香港與東南亞、中東等新興市場的「跨境互聯互通2.0計劃」,將港股通標的擴展至新加坡、迪拜等交易所的中概股,試點「多幣種交易結算」機制;引入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披露標準,打造「綠色金融上市認證體系」,吸引全球ESG資金配置;聯合港大等頂尖院校開展監管科技(RegTech)研究,定期發布《全球資本市場競爭力白皮書》,提升香港在國際金融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結語

香港要成為中概股回流及高成長企業的首選上市地,必須以改革破解制度瓶頸,以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唯有主動把握全球金融結構重塑的歷史機遇,構建更具包容性和競爭力的資本市場體系,才能在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築牢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為中國企業全球化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责任编辑:lia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