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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擬修訂保護動物條例 明起諮詢3個月
來源:橙新聞    2019-04-26 09:59
據悉,漁護署4月26日起會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公眾,加強當局的執法權力及刑罰,建議虐待動物最高可判監十年,法庭也可永久禁止被定罪者飼養動物。
漁護署明天(26日)起會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公眾。圖:資料圖片

【識港網訊】據悉,漁護署4月26日起會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公眾,加強當局的執法權力及刑罰,建議虐待動物最高可判監十年,法庭也可永久禁止被定罪者飼養動物。

虐待動物問題近年受關注,包括寵物受虐或被棄養的問題。為改善動物福利,有消息指,解漁護署明日將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引入「謹慎責任」制,要求負責照顧動物的人提供合適膳食和生活環境等,執法人員有權向未妥善照顧動物的人發出「改善通知書」,並就違反「謹慎責任」的行為訂立罰則。

同時建議加強殘酷對待動物的刑罰,由最高監禁三年和罰款二十萬,加重至最高可判監十年,又建議授權法庭可在指定期間,甚至永久取消被定罪人飼養動物的資格。漁護署也建議授權執法人員在危急時,可進入處所拯救及帶走動物。

原文鏈接:http://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9/04/25/010115240.shtml

责任编辑:w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