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龍兄有一幅漫畫:一個大漢操刀在殺雞,幾只生蹦活跳、搔首弄眉的猴子在旁邊圍觀,“嘿,又在殺雞給我們看,真好玩。”由此漫畫,聯想起中國有個成語叫“殺雞儆猴”,意思是通過殺一個雞來警告眾多的猴,讓猴們從此循規蹈矩、遵紀守法,不蹈雞被殺的覆轍。然而,怎奈物種進化到今天,猴子不但沒有被血肉模糊的死雞慘狀嚇倒,反而視殺雞為兒戲並加以嘲笑,這豈不令人深思?
“殺雞儆猴”在漫畫家筆下是這樣,在現實中又何嘗不是這樣?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反腐敗,也確實懲治了一批腐敗分子,但腐敗現象至今仍未得到徹底有效的遏制,也就是說還沒得到“儆”的效果。這和殺雞儆不了猴一樣,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猴的膽子越來越大,殺雞看多了見怪不怪外,就是只見殺雞不見殺猴,讓猴子心存僥倖心理而有恃無恐。一些搞腐敗的“猴”沒受到“殺”的懲處或沒被徹底殺死,繼續興風作浪,一些眼看“猴們”搞腐敗沒有受到懲治反而大得實惠,也就見利忘義,紛紛加入猴的行列一起去“大鬧天宮”,為非作歹了。我們不是常聽到“不撈白不撈、撈了也白撈”的說法嗎?走在前面撈到手的沒有被“殺”,跟在後面的覺得吃虧自然也就不甘落後了。這就出現了偷米的雞殺了不少,盜仙桃的猴子卻依然故我,照樣大擺它們盛宴的現象。
殺雞也曾有儆過猴的時候,想當年殺張青山、劉子善,震撼全國,貪污幾乎絕跡。沒想到隨著社會的進化,猴子的膽子越來越大,智商也越來越高。被殺的雞能當榜樣,撈到便宜的猴子同樣也可被視作榜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正面是這樣,反面同樣也有“力量”。如果有10個猴子違法,光殺雞不殺猴或只抓一兩個猴想來個“殺一儆百”,不但難以達到“儆”的效果,更會鼓勵一些逍遙法外的漏網者僥倖心理和誘發更多的旁觀者去步他們的後塵。在鬧市中,幾聲微弱的殺雞叫聲遠遠嚇不住正叮叮 當當忙於數錢的猴爺們。畢竟違法的實惠和誘惑力比觀看殺雞的警告力要大得多。因而,人們依然可看到一些人“在腐敗中進步,在進步中腐敗”,官場上頻頻出現前任翻身落馬、後任重蹈覆轍的“前腐後繼”現象。先不說當年首鋼黨委書記管志誠,因貪污受賄被處決,新提拔的正副總經理在管剛剛走上黃泉路不到兩個月,就開始聯手作案,很快也被押上了審判臺;最耐人尋味的莫過於全國好多省的交通廳長,不久前,安徽省交通廳長王興堯因涉嫌重大經濟違紀等問題被免撤職,而就在幾天前,江蘇省交通廳廳長章俊元才因嫌經濟問題被“雙規”。從被判處死緩和死刑的四川省交通廳廳長劉中山,副廳長鄭道訪開始,近年先後有貴州、廣東、廣西、湖南、河南、江蘇等多已有14名省交通廳長犯下經濟大案。河南更是創下了連續三任交通廳長“前腐後繼”的犯罪記錄。原本想殺雞給猴看,但雞殺了猴子卻似乎一點都不懼怕,繼續搗它的蛋。“殺雞儆猴”,“前車之覆,後車之鑒”這些千古名言,時至今日似乎已失效,雞殺了也白殺,光殺雞不殺猴不但嚇不了猴,而且雞殺多了還被視作兒戲或連兒戲都不如,只能是逗著猴子樂,被猴子嘲笑。奈何?
其實,搞腐敗就像賭博。賭博為何屢禁不止,是因為有贏也有輸,輸可儆人,贏同樣也有儆人的效應。試想,如果賭博只輸不贏,不用你去禁,它也會自我消亡的。同樣,搞腐敗的人如果都是“贏”或“贏”的機會比“輸”的多,搞的人就會趨之若鶩。倘若搞腐敗的都是一敗塗地,毫無成功的希望,不要說不用你去“殺雞”給他們看,反過來就是歡迎搞腐敗也沒人敢出來搞。所以,要從根本上剷除腐敗,就需要嚴明法紀,對調皮搗蛋的壞“猴子”,該關的關該殺的殺,絕不手軟,不讓腐敗者漏網,更不能讓腐敗者有機會發達。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震懾犯罪的猴子,令他們不想、不敢、不能再犯,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