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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兒童視角 建設兒童友好城市
來源:橙新聞    2022-07-14 12:19
“一米高度”視角下的出行體驗往往是最引人關注的,這也是聯合國十項“兒童權利和城市規劃原則”中明確提出在交通系統方面城市需要保障的兒童獨立出行能力和權利。

【識港網訊】在過去的70年中,全球城鎮化率從戰後的30%增長到了2020年的56.2% ,這一數字預計到2050年還將上升至68%,世界上更將有70%的兒童生活在城市地區。快速城鎮化讓人類歷史上長期形成的兒童成長路徑脫離了原來的鄉村發展軌道;與此同時,人們對城市建成環境的理論建構和實踐研究也逐漸興起。

國際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序幕

城市的發展及其背後的理論模型一直與兒童、家庭和社會福祉有著聯系。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城市的惡劣生存環境激發了花園城市運動,一時間世界各地都奉郊區為“聖地”,是家庭對清潔、安全、綠色社區生活渴望的體現。1880-1920年間的美國“遊戲場運動”便以兒童遊戲場為媒介,在美國社會發起了一場涉及教育、社會改革、兒童福利等領域的廣泛運動。1943年,世界第一個冒險遊戲場(Skrammelllegepladsen Emdrup,又稱“垃圾遊戲場”,常被稱為“遊戲的發源地”)在丹麥哥本哈根的一個社區中建成,旨在讓生活在城市中的兒童能夠像生活在農村地區的兒童一樣,在沒有成人幹預的情況下有機會免費使用廢棄材料和工具來創造自己的作品。

二戰過後,兒童友好空間的相關研究趨於成熟,逐漸從地方性的多元實踐轉為對整個兒童友好體系的建構,希望通過為兒童爭取城鎮化過程中被剝奪的權利,以實現兒童友好城市工作的全面推進。美國著名社會活動家簡·雅各布斯和城市規劃學家凱文·林奇曾經就城市兒童和家庭的前景提出了更為積極的看法,其中後者在1968年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同牽頭發起“在城市中成長(Growing Up in the City)”。在項目實行的10年間針對當時正在經歷城市化的地區進行與兒童發展關系的比較研究,該項目之後成為了1996年聯合國提出的“兒童友好城市倡議” 的基礎,就此拉開了我們今天熟知的全球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運動的序幕。

將兒童的聲音納入城市決策體系中

2016年10月,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第三屆聯合國住房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大會(簡稱“人居三”)上發布一項題為“你對人居的看法”的問卷調查報告,對來自65個國家的35000名兒童和青少年對城市生活中常見問題的意見進行結構性梳理:

公共服務:30%的兒童表示他們所在的城市在健康、保護和教育方面的服務不足。

安全保障:25%的兒童表示其城市生活缺乏安全感:半數的兒童主要關心的問題為犯罪;超過40%的兒童在公共空間中行走時感到不安;一半的受訪者在身邊見過童工或乞討的兒童。

社會包容:50%的兒童認為受到了歧視,只有26%的受訪者表示成人或相關機構聽取了他們的意見。

環境風險:40%的兒童認為他們的城市對建設健康的環境、控制有毒氣體排放、垃圾循環利用或節約能源等問題並不關心;超過50%的兒童認為他們的城市沒有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的準備。

兒童需求優先級排序:就醫(80%)、上學(70%)、更加安全的環境(65%)、與家人和朋友距離更近(55%)。

盡管世界上每座城市各自稟賦不一的情況意味著不存在一蹴而就的問題解決方法,但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出將兒童的聲音納入城市決策體系中也可謂是從“治本”的角度開出的“萬用良方”了。在兒基會2018年發布的《兒童友好型城市規劃手冊》中,進一步提出了10項“兒童權利和城市規劃原則”,從政治賦權、土地權屬、城市公共體系和安全體系等領域提出兒童權益保障的指導方針,為全球各個城市提供了一個既標準、又不失在地性的城市參照體系和行動框架。

從“一米高度”看兒童之城

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在空間規劃和建設以外,還需要城市為其建立一個全面的體系,包括兒童的權利保障、公共參與、公共服務體系等一系列涉及法律、行政、管理等各個部門的支持和協同。深圳作為一個年輕的城市,不僅要請得了人才,還需要留得住人才。對年輕家庭的育兒支持無疑已經成為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因素,深圳在此方面也當仁不讓地做出了積極的示範。

從上世紀末開始,深圳官方相繼發布了《九十年代深圳市兒童發展規劃》《深圳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0年)》《深圳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2016年5月31日,在聯合國“兒童友好型城市倡議(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提出20周年之際,深圳率先宣布建設全國首個兒童友好型城市。2018年,深圳又印發了《深圳市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戰略規劃(2018-2035年)》,提出了相應目標、城市策略體系和保障措施,堅持“從一米高度看城市” 。

“一米高度”視角下的出行體驗往往是最引人關注的,這也是聯合國十項“兒童權利和城市規劃原則”中明確提出在交通系統方面城市需要保障的兒童獨立出行能力和權利。深圳市在2018年出臺《深圳市兒童友好型社區建設指引》,強調了兒童出行安全並提出打造“兒童友好步行路徑”概念,通過實施一系列城市道路設計標準和策略保障兒童出行的安全性、便利性和多功能性。

以寶安區福海街道為例,該地區為深圳傳統制造業片區,曾經存在著大量“兒童不友好”空間弊端,如:公共服務設施缺乏、人車交通混雜度高等。對此,街道多個社區作為“兒童友好型街道”試點單位開始就“社區創新空間、服務、政策”三方面展開系列行動,其中新和社區推出“1+8+6”空間結構——構建1個15分鐘兒童友好出行圈、設置8條結合兒童上下學路線的步行巴士路線、兩類步行路徑共串聯6處趣味節點,將文化、遊戲、康體、教育等功能整合在一起。

除此之外,深圳通過更廣泛的制度建構鼓勵兒童參與城市建設以達到“一米視角”建設“一米空間”,成立各級兒童議事會119個,支持兒童開展“我與我的城市”系列互動活動,提高兒童參與社區、學校等空間的共建意識和能力。

值得註意的是,城市規劃是一個強有力的介入工具,能夠從物理空間的角度為適老和兒童友好城市的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在特殊群體中,學齡前兒童的發展已被大量研究證明具有極高的社會機會成本,關註和順應該群體的需求將為我國帶來不可估量的經濟、教育、安全等全方位的紅利,進一步促進長期社會公平和可持續發展。

责任编辑:l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