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簽署了「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這一修訂協議的簽署標誌著兩地經貿合作邁入了新的階段。此次修訂不僅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一貫的關心和支持,更為香港拼經濟、謀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助力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CEPA自2003年簽署以來,一直是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的重要基石。它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等多個領域,為兩地經貿關係的深入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然而,隨著全球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和兩地經濟的持續發展,原有的CEPA協議在某些方面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需求。因此,此次修訂協議的簽署顯得尤為必要和及時。
這次修訂協議在多個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首先,在金融、電信、建築、旅遊等領域,進一步降低或取消了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這無疑為香港企業和服務提供者提供了更多市場機會,有助於他們更好地拓展內地市場。其次修訂除了深化兩地經貿交流合作、為港商及專業界別提供更多發展機會,同時也有助香港發揮「超級聯繫人」角色及作用,當中「港資港法港仲裁」更是制度上的重大推進,有助促進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根據兩地服貿協議,港商要取得CEPA優惠,須先申請並獲批成為「香港服務提供者」,現時暫有近2000間公司有此資格。新修訂涵蓋金融、旅遊、數據服務、建築工程、電視製作及電影發行等領域,進一步降低內地市場准入門檻,多項新安排皆為本港不同行業的服務提供者,開拓了新的發展空間。舉例說,新修訂取消港商不得投資電影製作的限制,只要獲得內地部門批准成立發行公司,就可以用指定方式,在內地發行香港影片;電視節目方面,將取消港人參與網路電視劇主創人員數量限制,允許香港製作的「引進劇」經廣電總局批准後,在內地電視臺黃金時段播放;旅遊業方面,將優化外國旅行團經香港進入廣東的安排,可以毋須額外簽證在全省停留144小時旅行,另又放寬內地客以過境方式來港乘坐國際郵輪的安排;金融方面,香港銀行在內地開設的分行,日後將獲准發展銀行卡業務,等等。
當然,若論今次新修訂最重要的舉措,無疑是取消有關「在港經營年期」的規定,以及「港資港法港仲裁」新安排。按照原有協議,香港服務提供者到內地要享CEPA待遇,須在港實質經營3年,這意味一些在港初創企業就算很有潛力,其服務也很適合進軍內地市場,亦無法申請成為「香港服務提供者」。根據新協議,日後除了工程、金融、保險等行業續有特別規定外,大部分領域皆取消經營年期限制,只需在港註冊並有商業經營便可,這可讓在港初創企業更早享受CEPA優惠待遇,同時也可吸引國際人才和企業立足香港開拓內地市場,有利香港發展「總部經濟」。
至於「港資港法港仲裁」,則是特區政府及律師會一直爭取的安排,對於促進大灣區融合和規則銜接,更有重要意義。「港資港法港仲裁」,目的是讓港資(包括外資在港成立的港企)在不違國家規定的前提下,可按熟悉的香港法律簽署合同,日後若遇法律紛爭,更可選擇以香港作為仲裁地。「港資港法港仲裁」之前僅在深圳前海區等個別地點試行實驗,新協議標誌相關安排真正推廣落實,其中「港資港法」明年3月起擴大至灣區試點城市,「港資港仲裁」則延伸至大灣區珠三角9市。香港法律及司法制度接軌國際,新安排推動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軟聯通」,除了為本港法律專業人士在大灣區拓展業務提供更多機遇,還有利鞏固香港國際法律及仲裁中心地位,推動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法律及營商環境。此次修訂協議的實施,對於香港來說具有重要意義。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一直以其獨特的優勢和地位在全球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香港經濟也面臨著一些挑戰和困難。此次修訂協議的簽署,為香港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和動力,有助於香港更好地應對挑戰、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同時,修訂協議的實施也將為內地帶來積極影響。通過深化與香港的經貿合作,內地可以進一步吸引和利用香港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推動內地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此外,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其先進的服務業和國際化營商環境也將為內地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展望未來,CEPA修訂協議的實施將為內地與香港的經貿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兩地將進一步加強合作,繼續深化合作領域、拓展合作方式,共同應對全球經濟的挑戰和機遇,共同譜寫經貿合作的新篇章。
本網評論員 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