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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動物友好型城市
2023-08-02 17:56

【識港網訊】

一條疑似迷路的鯨魚在本港海域出沒,引發全城熱情關注;可惜,之後發現其有傷口且浮屍海上,令人感傷惋惜。實地了解解剖情況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表示,政府將從檢視法例、加強公眾教育、制訂處理方案、增加相關知識等四方面加強工作,避免同類事件再現。

究竟是否有人「好奇害死鯨」,還尚待調查。但無論如何,香港在保育鯨魚方面相對落後,確屬事實,必須「亡鯨補牢」。單是觀鯨人士不受規管,船隻就可能傷及鯨魚,引擎聲音亦會帶來壓力及騷擾。值得留意的是,氣候變化對全球生態系統構成影響,不排除更多野生動物會另覓棲境,例如有原來不在香港的海洋生物忽然蒞港,又或有更多雀鳥遷港留港,而近年野豬遊走市區次數亦增,都在在提醒大家,要適應環境變化帶來的新常態,更加完善保育工作,與動物和諧共存,共建動物友好型城市。

今次事件,在立法與執行方面,當局也承認有所不足,因目前要設禁船區受到法例限制,故須研究修法賦權漁護署,另還應修改守則訂明可以何方式觀賞鯨豚等。當局稱還會派專家到外地學習相關經驗。其實,過去不是沒有布氏鯨到訪香港,只是情況非常罕有,加上「打卡」文化尚未盛行,故觀鯨活動遠不如現時多。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及《觀豚守則》等誠有保護鯨豚,但並未有追上時代,且規管不夠具體,執法力度亦不夠。而其他成熟的觀鯨熱點,早有詳細和嚴格的指引作出規管,例如鯨魚百米範圍列為禁區,並延伸至鯨魚頭尾附近水域,船隻非但不能駛近,且不能包圍、追逐、阻攔鯨魚,航速亦有限制,最好可輪流進入,此外不得使用無人機,也不得投餵接觸,甚至不得與鯨豚「自拍」等。香港在濕地、候鳥等陸空保育做得相當不俗,可惜在海洋方面卻未與時俱進。

法例守則除重在刑罰,更重要是訂立規範,以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畢竟,保育非僅政府之事,而是全社會眾人之事,官民商皆有角色。不論出於好奇,抑或想了解海洋生態,觀鯨活動本身無錯,問題是怎樣在不影響自然生態的前提下進行。比如保持多少距離?餵哺為何不好?觀鯨者未必不想保育,只是不懂如何保育。對於私人業者亦然,如何駕駛船隻方便觀鯨?過程中有什麼要留心?船與船之間須否協調?有規管、有秩序的生態遊活動,對大自然和參與人士的安全才更有保障,才有利於可持續進行。

保育工作任重道遠,即使做盡一切,鯨魚也可能因為其他因素葬身大海。專家直言除船隻撞擊外,內在病變或感染,甚至海洋垃圾如漁具、鬼網等,皆為鯨魚擱淺的可能主因,當然氣候變化的影響亦不能忽視;而且即使劃定禁船範圍亦難取得預期效果,因鯨豚會自由活動且覆蓋面廣,而香港海域多有各式船隻,劃禁的擾民問題不能低估,何況未必有足夠的人員和資源,去全天候無間斷進行監察和保護等,這都意味說易行難。儘管如此,保育還須做,且要做到最好,做總比不做好。經此一役,全港已有共識,要共同配合努力,加強動物友善都會建設。

责任编辑:s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