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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相“侵”有失斯文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張銳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1-03-09 10:59
多年來,文藝界反剽竊之聲不斷,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行業內存在的抄襲行為討伐之聲不斷。而在最近幾個月,這一議題又因郭敬明對莊羽作品抄襲一事遲來15年的道歉而再引關注。

【識港網訊】

郭敬明因《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圈里圈外》而道歉。

多年來,文藝界反剽竊之聲不斷,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行業內存在的抄襲行為討伐之聲不斷。而在最近幾個月,這一議題又因郭敬明對莊羽作品抄襲一事遲來15年的道歉而再引關注。

不久前,莊羽在個人微博上傳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關於設立“反剽竊基金”事的複函,該文件顯示莊羽已向反剽竊基金捐款46萬元。郭敬明本人也在微博回應稱,“立刻將之前和莊羽老師溝通過的300萬元匯款至基金賬戶。”無獨有偶,幾乎在同一時段,中國科幻文學雜誌執牛耳者《科幻世界》刊載的銀河獎徵文《無主》,被讀者舉報抄襲斯蒂芬·金短篇小說《重型卡車》。舊傷未癒,再添新痕,著作權的侵犯與被侵犯屢屢登上熱搜,文壇之痛值得深思。

抄襲侵權的方式五花八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頒布迄今31年,多部法律頒布、修改,對作品、權利等相關概念和製度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當記者聚焦於以筆謀生的鮮活個體,發現文藝創作者中仍難免會身處無奈與堅守並存的困境之中。

今年32歲的段路晨碩士畢業於西安音樂學院音樂文學專業,她已經發表了數十萬字的作品,寫了數百首歌詞,目前還是陝西省歌舞劇院的一名“新人”編劇。如今她的主要工作是負責院內的晚會撰稿策劃,以及音樂劇、歌曲的歌詞創作。不久前,她在自己的朋友圈曬出了自己加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入會通知,同時也直白而克制地寫下了自己因創作署名不公而遭受的一次侵權。

一次偶然,她看見曾經委託自己創作歌詞的前輩在申報相關項目時,並未將其名字列入作者名單,前去理論,對方卻以“歌詞後來被改動了很多”和“沒有意識到這是侵權行為”為理由搪塞了過去,“當我向對方提出想看看改後的歌詞時,卻沒了後文。”段路晨告訴記者,從學生時代發表作品開始,到如今以文謀生,被侵權這件事在不同階段都有發生。 2018年,她的一篇發表在陝西省音樂家協會主辦的刊物《音樂天地》上的作品,就曾被人以“拿來主義”融入對方的作品,甚至在一次學會上當著她的面朗讀起來。在她看來,權益的喪失,有時損害的是經濟收益,更多的是寫作者的自尊與付出。

“我現在不太發表還未被譜成曲的歌詞,歌詞的字數很少,常常也就一兩百字,對音樂也有一定的依附性,所以特別容易被抄襲。”段路晨稱自己供職於專業的藝術院團已經算是幸運,因為很多作品可以以單位出品的形式發表出來,權益相對能夠得到保障,而且她也在努力為自己的作品找到“出口”,目前,她與一位天津的年輕音樂人合作,一年間合作完成了11首歌,為自己的歌詞插上了音樂的翅膀。

近日,針對《科幻世界》刊載的銀河獎徵文抄襲斯蒂芬·金短篇小說一事,儘管在該雜誌發表的聲明中可看出抄襲者對原作進行了手段非常隱蔽的“使用”,且《科幻世界》第一時間誠懇道歉,但仍揭開了中國科幻和世界科幻之間的聯繫還不緊密、中國科幻文學寫作基底較為薄弱的事實。記者聯繫了幾位國內科幻文學領域的學者專家,得到的觀點是抄襲行為應放在更廣大的範圍進行探討。

維權不易,被抄襲侵權之痛難愈

只有原創者會懂得原創的不易與珍貴。中國作協副主席閻晶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舉例,“如今在影視行業中抄襲、融梗現象頻發,而原創作者維權艱難,即使耗費巨大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最終勝訴,侵權者也往往拒不道歉,且賠償金額較之侵權者獲得的巨大收益也是九牛一毛。這不僅打擊了原創作者的積極性,也產生了消極的社會影響和社會導向,不利於文化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他建議主管部門加強對影視行業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明確署名規則和稿酬支付規則。加強對涉著作權糾紛影視作品的發行管控力度,引入監督懲罰機制,對於多次故意侵權的公司採取列入黑名單、罰款、取消其發行資質等措施,切實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對此,年輕的段路晨更加深有體會,“以前會覺得自己的智慧是別人抄不來的,你抄了我一篇,我還會再寫出更多篇。但現在回頭看,創作者在不同時期的眼光、立意和想像力都是不同的,有的作品只有某個時期才寫得出來,所以自己的每一篇作品,不管大小,都很重要。”

加入組織協會,還需細化規則

許多像段路晨這樣的青年創作者,也在積極尋求通過組織協會的力量進行“自我保護”。記者了解到,段路晨剛剛加入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於1992年,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內地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音著協的官網顯示,目前該協會的會員總數為10633人,簽約海外協會70餘家,管理音樂作品1400萬首,年度許可收入達4.08億元。在此基礎上,該協會得以對會員著作權權益的維護和實現,即向使用者發放著作權許可並收費,向會員分配使用費等,且當音著協會員作品在海外使用時,權益同樣能得到保障。

除此之外,莊羽與郭敬明共同成立的“反剽竊基金”猶如一劑意味深長的猛藥,直搗公眾輿論與行業痛點。不少輿論觀點認為,郭敬明這聲遲來15年的道歉和注資背後有著重重經濟考量,受到眾多編輯聯名抵制、電影下線,他的損失需要以億為計數單位。

近日,編劇趙冬苓在接受采訪時稱反剽竊基金的成立是一件有勇氣的好事,同時也對反剽竊基金未來如何運行提出了進一步思考,“一是目前文藝作品抄襲的手段越來越隱蔽,維權比較困難;二是到底什麼是抄襲?需要統一認識有清晰界定。其實社會上很多人並不了解,就輕易地說一部作品抄襲。”

原文鏈接:http://sztqb.sznews.com/PC/layout/202103/09/node_A16.html#content_998351

责任编辑:l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