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版
在這裏認識香港



【識港話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香港邁向良政善治的關鍵路徑
作者:安心   來源:識港網    2026-02-02 10:38

近日,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夏寶龍主任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上的重要講話,為新一屆香港和澳門立法會履職盡責指明了方向,也為特區在“一國兩制”新階段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習近平主席在聽取香港行政長官述職時明確要求“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這一要求不僅是對基本法憲制原則的重申,更是對當前香港治理實踐的精准把脈。在香港第八屆立法會順利產生、正式運作的關鍵節點,夏主任的論述深刻闡釋了行政主導的法理基礎、現實意義與實踐路徑,彰顯中央對港澳同胞的深切關懷與堅定支持。

行政主導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區政治體制的核心原則,根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度保障。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的雙首長身份,使其在權力架構中處於樞紐位置,對中央和特區負責;同時在權力配置上向行政明顯傾斜,如政府擁有財政預算案專屬提案權、行政長官在特定條件下可解散立法會等。這些設計旨在確保政府施政的主導權,避免西方“三權分立”模式帶來的低效與內耗。中央早在設計“一國兩制”時就明確指出,香港不搞“三權分立”,不搞英美議會制度,而是要建立“行政主導、三權分置、司法獨立、行政與立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獨特體制。這一體制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施政效率、落實愛國者治港、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

回歸以來,行政主導原則在實踐中曾面臨嚴峻考驗。過去某些時期,反中亂港勢力利用議事規則“拉布”、惡意阻撓,導致民生法案和撥款積壓,政府施政舉步維艱,行政主導在實際操作中被嚴重削弱。這種“有行政之名、無主導之實”的困局,不僅拖慢香港發展步伐,也加劇社會撕裂。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和選舉制度完善,立法會生態發生根本性變化,惡意阻撓施政的情形已不復存在。這為行政主導的全面回歸創造了歷史性機遇。

新一屆立法會全部由愛國者組成,廣大市民對立法會充滿期待,正如夏主任所言,現在正是港澳“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的關鍵期,立法會大有可為,也必將大有作為。夏主任對新一屆立法會寄予厚望,強調要“自覺維護行政主導,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他提出立法會應“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形成“配合中有監督、監督中需配合”的良性互動。這一要求精准回應了當前治理需求:行政主導不是行政“一言堂”,而是高效治理與民主監督的有機統一。

立法會作為社情民意的“彙集地”,應發揮好審批者、建議者職能,多提建設性意見,圍繞政策落地加強調研、想辦法、提對策,使政府決策更科學、更具操作性。同時,立法會要敢於擔當作為,拿出實際行動證明自己:有力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為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出謀劃策、堅決同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鬥爭、在個人操守上為市民樹立榜樣。

夏主任特別強調的“多提建設性意見”“拿出實際行動”“擔當有為、高效務實”三個關鍵点,傳遞出中央對立法會工作的務實期待:不要重形式輕內容、不要只顧程式不看實效、不要閉門造車隔靴搔癢,而要貼地氣、接地氣、真辦事。夏主任對立法會議員提出的“五點希望”——厚植家國情懷、敢於擔當作為、熱心服務市民、勤勉參政議政、樹立良好形象——更是勾勒出全體議員的“標準像”。

“家國情懷”是愛國者的底色,要把忠於國家、忠於特區、忠於基本法落實到具體行動;“敢於擔當作為”是治港者的基本素養,不能做“壁上觀”,而要與政府一起“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熱心服務市民”是代議士的本分,要多“落區”“落界”,傾聽基層聲音;“勤勉參政議政”是議員的第一職責,要把立法會工作放在首位;“樹立良好形象”是公眾人物的守則,要謹言慎行、廉潔奉公。

這些要求站位高遠、切中要害,為議員履職提供了清晰範本。當前,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粵港澳大灣區融合高質量發展全速推進,香港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行政主導體制的優勢能否轉化為治理效能,取決於管治團隊的擔當與智慧。行政機關要強化“當家人”意識,提升決策品質和執行力;立法會要強化主人翁意識,主動配合、積極監督;司法機關要積極支持,形成強大治理合力。

只有行政立法高效互動、互相補臺,香港才能更好對接國家戰略,在北部都會區、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科技金融、綠色金融、低空經濟等領域實現突破,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港澳的美好未來,需要特區管治團隊和社會各界團結一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不是抽象口號,而是維護繁榮穩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新一屆立法會肩負重任、不辱使命,只要對照夏主任的殷切期望,身體力行、勠力同心,就一定能為良政善治貢獻“立會力量”,與特區政府攜手同心、同頻共振,共同建設香港更加美好的家園。

责任编辑: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