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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約 張栢芝遭前經理人控告違約
來源:橙新闻    2020-07-27 13:53
原告人分別是AEG新亞洲娛樂集團以及集團總裁余毓興,據入稟狀指張栢芝未有履行合約條款出演該兩部電影,令公司蒙受損失,要求張栢芝歸還酬勞並作出賠償。

【識港網訊】藝人張栢芝遭前經理人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她違反合約,收取片酬後未有按合約條款出演電影,向張栢芝追討片酬和所導致的損失,合共1,276萬元。

張栢芝遭前經理人入稟控告違約(Instagram圖片)

原告人分別是AEG新亞洲娛樂集團以及集團總裁余毓興,據入稟狀指,余毓興與張栢芝於2011年7月簽訂為期8年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並擔任張栢芝的經理人,合約訂明張栢芝接收公司4,000萬片酬後須出演4部電影。翌年二人再簽下另一份協議,張栢芝額外再演出兩部電影,片酬合共2,000萬,並收取部分酬勞共276萬,然而張栢芝未有履行合約條款出演該兩部電影,令公司蒙受損失,要求張栢芝歸還酬勞並作出賠償。

橙新聞:http://www.orangenews.hk/officelady/system/2020/07/24/010156172.shtml

责任编辑:l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