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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9死九巴車禍案司機認誤殺等38罪
來源:香港商報    2020-07-07 18:51
2018年2月10日一輛九巴在大埔公路發生翻側意外,釀成19人死亡,逾60人受傷。涉事車長陳浩明事後被控告19項誤殺罪和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去年9月已承認全部控罪,今日在高院被判監14年,終身吊銷所有類別的駕駛牌照。
圖:中新社

【識港網訊】2018年2月10日一輛九巴在大埔公路發生翻側意外,釀成19人死亡,逾60人受傷。涉事車長陳浩明事後被控告19項誤殺罪和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去年9月已承認全部控罪,今日在高院被判監14年,終身吊銷所有類別的駕駛牌照。

法官在判刑時形容,今次事件是災難性,被告陳浩明是明知、故意和持續使用不當方式駕駛,妄顧人命,被告是導致多人死亡和嚴重受傷的唯一原因,並為傷者和家屬帶來揮之不去的終生傷害,被告的行為是自私、不能接受和不可容忍,判刑已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3分之一刑期。

案情指,被告自2014年加入九巴並擔任兼職車長,自2017起沒有被指派特定路線。被告在2018年2月10日被指派駕駛872路線的香港馬場巴士,該班次只在沙田馬場賽馬日尾場賽事開跑前一小時起至完場後一小時提供服務。

當日過百名市民在沙田馬場巴士總站排隊等候巴士,被告駕車到站時不少上車的乘客向被告「爆粗」責罵他遲到站,被告則看著該些乘客而默不作聲。被告在駕駛時三度在前方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急速煞車,駕駛時像發脾氣般高速駕駛,有些乘客責罵被告超速駕駛,被告沒有回應並繼續以高速駕駛,在轉彎及下坡時亦沒有任何減速的跡象。

涉案巴士高速入彎落斜時失去平衡並撞向街燈及路牌,衝上行人路後向左翻側,撞斷一枝燈柱及巴士站候車亭。乘客當時尖叫並因衝力而撞至飛起,案發現場四周滿佈鮮血,其中60歲女死者劉美蓮的頭部近乎完全脫離其身體,61歲男死者鄭帶勝及62歲女死者陳賢妹的頭部被撞碎及變形,馬報浸血碎亂在地,地上亦有腦組織、人肉、斷腳、斷指。

19名身體受嚴重傷害的傷者中,74歲退休男子馮柏全需切除左眼球。是次意外為香港死亡人數第二多的交通意外,僅次於釀成21死的2003年九巴265M線巴士墜坡事故。辯方求情稱,現年32歲的被告陳浩明,早於2019年9月30日已在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及案情,被告在12歲已確診為亞氏保加症患者,不能察覺別人的感受和情緒反應,未能與別人有情感上的交流。

辯方指被告在駕車時並不是發脾氣,是因亞氏保加症而不懂得理會他人感受,不接納他人對他的指責,才會超速駕駛來發洩。陳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指他已深感愧疚,「願死者安息、家屬節哀順變、傷者早日康復,以及死傷者的親戚朋友早日脫離傷痛」。

原文鏈接:https://www.hkcd.com/content/2020-07/07/content_1201028.html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