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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特首不會指定法官處理案件
作者:何潔霞   來源:香港經濟導報    2020-06-23 19:30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6月23日)開行會前見記者 ,她表示,近日有意見指由行政長官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會破壞司法獨立,她反駁有關說法,強調這個做法是由行政長官指定適用各級法院法官的名單,並不是行政長官指定任何一位法官處理某一個案件。
“港區國安法”制定,可保“一國兩制”,還香港穩定

【識港網訊】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6月23日)開行會前見記者 ,她表示,近日有意見指由行政長官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會破壞司法獨立,她反駁有關說法,強調這個做法是由行政長官指定適用各級法院法官的名單,並不是行政長官指定任何一位法官處理某一個案件。她續說,這個名單會包括各級法院多名法官,當出現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如何分派名單上的法官去處理和聽審,仍然由司法機構負責,不是由行政機關或行政長官決定某一位法官審理,有關行政機關檢控時決定法官審理的說法,是完全錯誤,強調根據基本法第48條(6)列明各級法官均由行政長官任命,司法機關第88條規定在任命時會接受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國安法內指定的法官仍會來自以上程序的法官。

林鄭表示,上星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進行了初審,《新華社》也公布了《草案》說明摘要,有助釋除外界的疑慮。

嚴正反駁 “港區國安法”不會破壞司法獨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上星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進行了初審,《新華社》也公布了《草案》說明摘要,有助釋除不少過去一個月外界的疑慮及關注。

她續指,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是所有中國人,包括香港市民的共同義務,從這個角度來看,並沒有違反“一國兩制″的原則以及《基本法》內容,又強調如果“一國“受損,“兩制”也會失去穩固基礎,她質疑如果有人認為立法破壞”一國兩制”,可能從無將“一國“放在眼內。

林鄭又指,訂立“港區國安法”符合憲法,也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草案也包含普通法的概念,包括無罪假定、被告有辯護權、一罪不能兩審等。她指,雖然目前未有明確講明草案是否有追溯期,但內地也有既往不究的法律概念。她強調法律基礎明確,絕無半點含糊。

對於市民擔心立法後是否享有自由權利,林鄭重申“港區國安法”主要打擊涉及四類嚴重國家安全的行為人士。

對於特首委任法官問題,林鄭指司法獨立是法治重要一環,她對司法機構十分尊重,會全力配合支持,不會去影響司法機構。《基本法》由第80至96條都是談及司法機關,她看不到公布草案的內容,有哪一條會違反《基本法》。她舉例指,早前有人提到法官國籍限制,但今次公布都未有觸及,她深信這是中央對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信任。

林鄭指,所謂“指定若干名法官”,並不是指定哪位法官審指定案件,而是一個名單,在各級法院有多名法官可選,至於有案件時如何分派,由司法機構負責。況且,目前《基本法》48條(6)已寫明各級法官由行政長官任命,現行特首也會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提名任命法官。她指,審理國安法的法官,也是來自這些程序的法官,“不是在街上隨便找個人,而是在各級法院服務的法官,將來也不會影響此程序,社會不能抹殺最終委任權都是在行政長官身上。″

林鄭又指,很高興上星期立法會通過張舉能法官明年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目前正進行程序,提請人大常委會備案,稍後正式進入委任程序。但她指很可惜地,辯論投票中有不少反對、棄權票,批評這是將法官委任不必要地政治化,對司法機關的不尊重。

林鄭又指,法官選定是根據法官本人的司法、專業才能而定,不會改變這些現狀。她又指,指定法官做某類案件,在香港及其他地區不罕見,如律政司司長昨日(6月22日)舉例指,商事仲裁案件都有預定法官名單;針對某類案特設專門法庭,案件的法官也是特首委任,所以有人說這做法“聞所未聞”,那實際上是“孤陋寡聞″。她指,自己昨日(6月22日)才剛再次任命夏正民法官,為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主席。

林鄭表示,“港區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懲治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比較早前提及的商業問題更加重要。她指,對司法制度充滿信心,對每一位進入司法體系的法官高度信任,每位法官就職時都要宣誓,清楚說明無懼、無畏、無偏、無私、無欺地執行職務。

林鄭強調 ,行政長官不只是行政機關首長,而是有雙重身份,既是行政首長,亦是特區首長,《基本法》寫得很清楚。當然,法例上如規定某法官處理某事務時,特首都會徵詢首席法官意見,首席法官都有其角色,她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因為行政長官也不會認識所有法官,所以實際執行上,日後都必定會向首席法官徵詢。

至於有報道指,”港區國安法”實行後執法部門的拘留時限或會延長,林鄭指現時只能就大家見到的內容評論,以上說法沒有出現在草案說明中,不能評論。

有關參選須簽確認書的問題,林鄭指現時立法會議員就職時也要宣誓,看不見有增加過什麼要求。至於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指草案確立了確認書制度,林鄭只表示:“他是常委,可能知多一點″

林鄭表示,“港區國安法”沒有違反《基本法》

今周會批出第三批工資補貼 總資助額或超810億元

林鄭也提及“保就業計劃” ,她指,今日有第三一批計劃已獲批,今周內會發放工資補貼,該批僱主共有30,046名,涉及僱員有345,499人,款項約為77.6億元。申請的僱主當中,僱員人數50名以下的佔97%。

她繼續說,以目前小計,一共三批發放款項,有89,474名僱主的申請獲批,佔申請總數的53%,受保障僱員有836,285名,涉及總資助額191億元。自僱人士方面,政府已批出資助額5.6元予73,457位自僱人士。

林鄭指,按現時情況粗略估計,最後的資助額可能非常接近甚至超過政府初時預估的810億元,但這不是問題,因政府提出計劃就要有承擔。

责任编辑:s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