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自2025年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可參加深圳居民醫保,預計每年有約10萬名兒童受益。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深圳簽發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居民)的,即可申請參加深圳居民醫保。
父母一方持有深圳簽發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參保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完善我市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納入深圳居民醫保範圍。新規取消參保戶籍限制,「父母一方持證」即可參保。《通知》規定,在深圳市居住未在園在校且未參加其他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深戶籍學齡前(7周歲以下)兒童,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深圳簽發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居民)的,即可申請參加深圳居民醫保。需要注意的是,已參加異地醫保的學齡前兒童,需先辦理異地醫保停保,然後再申請參加深圳居民醫保,以避免兩地重複參保。
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參保的各項規定與深圳戶籍兒童一致。參保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按照《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中深圳戶籍兒童相關規定執行,繳費標準、財政補助及醫保待遇均與深圳戶籍兒童保持一致。其中,普通門診最高報銷75%,門診特定病種最高報銷90%,住院最高報銷92%。
監護人應當在每年9月為其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並一次性繳納當年9月至次年8月的居民醫保費,其他月份辦理參保手續的,應當從申請之月起一次性繳納剩餘月份的居民醫保費。
參保手續方便,支持多種渠道辦理。自2025年9月1日起,對於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學齡前兒童,其監護人可通過「深圳醫保」微信公眾號、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的「個人網上服務系統」線上自助辦理參保,也可就近前往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更多資訊,可關注「深圳醫保」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獲取。(記者 林麗青 實習記者 羅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