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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港話事】立法禁止網絡欺淩刻不容緩
作者:江金莱   來源:識港網    2022-08-16 10:08
作為內地和香港跨境網絡暴力致死第一案,該案若成功立案,將會是推進兩地網路暴力治理及防治跨境網路犯罪問題的重要司法實踐。 

近日,香港一名18歲女生雷穎琛墮樓身亡。據瞭解,她生前曾遭到一群自稱「廁妹」的網民欺淩長達兩年,引起外界對於網絡暴力的討論。

目前,雷穎琛的母親已經報警,並聯系律師將要提起訴訟,希望找出霸淩者,還女兒公道。但參與網暴者在內地居多,且案件涉及多個網絡平台、多人長時間的網絡霸凌,因此困難重重。

一方面,目前香港並無針對網絡欺淩的特定刑事罪行,據香港現行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保安局2021年9月15日曾表示,任何欺淩活動,無論是發生在網上與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關法例規管。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於網上發表不當言論可能觸犯不同的罪行,例如刑事恐嚇或勒索等,互聯網的世界並非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然而,刑事罪「恐嚇」並不能完全規管網絡欺淩。沒有針對網絡欺淩的刑事法律,香港警方和律政司也不能有充份的法律依據律網絡欺淩者。

因此,港府應透過「雷穎琛自殺」事件,填補網暴法律真空,參考其他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包括新加坡、英國、美國,以法律禁止網絡欺淩。

另一方面,兩地互助有爭議。儘管《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香港「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但自2019年修例風波之後,各界對於兩地法律爭議事件閉口不談。然而,不能因為有爭議而不去解決跨境的法律問題,有關當局應循刑事角度積極協作立案跟進調查。

作為內地和香港跨境網絡暴力致死第一案,該案若成功立案,將會是推進兩地網路暴力治理及防治跨境網路犯罪問題的重要司法實踐。

本網評論員  江金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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