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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傳承法治文明的重要載體
作者:哈爾濱工業大學兼職教授 劉金祥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1-01-05 16:57
民法典的製定頒布實施,是我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要事大事,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成就和主要標誌,開啟了民事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新篇章, 成為傳承社會主義法治文明的重要載體。

【識港網訊】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的製定頒布實施,是我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要事大事,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成就和主要標誌,開啟了民事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新篇章, 成為傳承社會主義法治文明的重要載體。

提要

作為中國“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無疑是人類法治文明進程中的一件重大“傳承物”,它不僅是對人類社會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有選擇的記憶和留存,更是超越歷史邏輯對當下法治實踐的時代表達。民法典一方面超越了傳統陳述方式,體現出自身價值對歷史的超越;另一方面植根於傳統法治文明又超越了傳統法治文明,表明人類法律智慧是沒有極限的。

民法典吸納了中華法律文化的優秀質素

我國法典編纂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西周時期統治者就提出了“三典”的法治理念,即“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嗣後歷經一千多年的發展歷程,歷朝歷代相繼制定頒布了眾多法典。民法典充分汲取和有機吸納了我國歷史上法律文化的優點,推動法治中國建設進入“民法典時代”。縱觀俯察中國法制史不難理解,法之盛則國治,法之亂則國衰,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回首我國民法典起草製定的歷程,自20世紀50年代發軔至今,期間歷經多次提請動議、啟動制定和討論編纂等必要環節,最終於2020年5月由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頒布並於2021年實施。民法典是在梳理總結我國法制建設歷史經驗特別是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中積累的民事法律規範基本經驗基礎上形成的,實現了幾代法律人的夙願和期許,必將為我國法治文明建設築牢堅實基礎,必將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法典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

現代法律體繫起源於西方,而西方法律體系劃分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係兩大種類,其中大陸法系民法編纂的典範和權威性文本,是對現代民法制度發揮“啟蒙”作用的,1804年由法國議會表決通過的《法國民法典》,以及以確立了法人制度、尊重社會團體地位、承認社會團體人格且邏輯嚴謹、體系周密的《德國民法典》。我國民法典的編纂認真參考和充分借鑒了西方法系的文明成果,有機吸收了人類法律智慧的重要結晶。我國民法典的編纂是一項對人類法律文明成果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過程,一方面結合中國法治實踐在諸多方面進行創新性發展,另一方面吸納西方兩大法系尤其是大陸法系民事法律制度予以創造性轉化,比如我國民法典在編撰過程中突破了《德國民法典》五編制體系和《法國民法典》三編制體系,實行民法典分則六編制體系,並結合當今時代回應了人民群眾的諸多新期待,是對中西方法治文明建設成果的科學繼承,是世界法治文明建設的當代巔峰。

民法典彰顯了人民至上的價值理念

進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處於新的歷史方位,社會主要矛盾已發生轉化,民法典全面關注社會現實生活發生的新情況新變化,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法律供給的新需求,集中體現了人民至上的價值理念,充分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追求。經過面向社會各界尤其是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十幾次公開徵求意見,徵集到由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建議,可以說民法典充分集中了民意、廣泛匯集了民智,是人民群眾意志的展現和願望的表達。

在民法典分則人格權編中,詳盡系統地確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利,用法律形式將對公民自由的尊重和尊嚴的保護規定得非常周到細緻,比如在肖像權中增加了保護聲音的條款,在“隱私權”條款中,在隱私保護範圍中將“個人私人生活安寧”和“私密信息”納入其中,為保障公民人權提供了更為明確具體周致的法律支持。在民法典分則物權編中,增設了“居住權”這種“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並且規定了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而居住權的設立對當前社會“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改革具有極為重要的規範意義,是一項創造性破解民生問題的製度安排和機制設計。

民法典注重了科技進步基礎上的人文關懷

我國民法典既誕生於科學技術狂飆突進的當今時代,又覆蓋了民事領域的各方面各環節各層級各維度,將科技進步和人文關懷高度統一有機結合,彰顯了科技倫理、技術為民的價值取向。民法典合同編立足於社會成員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詳細地規定了“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以法律手段增加了“書面合同”的適用對象,並將電子合同作為其中一項內容,為線上工作線上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為了減少電子通信可能導致的網絡不穩定、數據丟失等弊端,合同編還增設了以電子合同“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的條款,同意當事人可以自行明確合同成立時間。對線上交易中的邀約承諾的確定,在合同編中也做了明確規範,規定了“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可視為要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視為承諾,從而最大限度地克服了網絡交易中由於雙方當事人認識歧義而引發糾紛的弊端。鑑於科學發展對人類自身的危害越來越明顯,科學技術的“雙刃劍”作用越來越突出。例如研究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科研活動,在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同時必然會引發生命健康和倫理道德的負面影響,所以,在法律上必須加以規範和限制,以減少科學實踐對人類的危害。民法典人格權編增加了這方面的內容,嚴格規定科學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使科技向善的動機和行為得到應有的體現。伴隨AI技術在我國的推廣與應用,AI換臉技術在給大眾帶來娛樂和歡愉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民事侵權問題,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有鑑於此,在民法典人格權編中,確定“肖像權”條款時明確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使“信息變臉”侵犯公民肖像權得到懲處,而且增強了人們保護自身肖像權的法律意識。

法律是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傳承文明的重要載體。德國哲學家伽達默爾在《歷史的連續性和存在的瞬間》一文中曾經指出:“對於處在歷史中的人來說,保持住經常失落東西的回憶並不是旁觀的認識者客體化行為,而是傳承物的生命過程本身。”作為中國“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無疑是人類法治文明進程中的一件重大“傳承物”,它不僅是對人類社會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有選擇的記憶和留存,更是超越歷史邏輯對當下法治實踐的時代表達。民法典一方面超越了傳統陳述方式,體現出自身價值對歷史的超越;另一方面植根於傳統法治文明又超越了傳統法治文明,表明人類法律智慧是沒有極限的。

原文鏈接:http://sztqb.sznews.com/PC/layout/202101/05/node_B02.html#content_97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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