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港網訊】退市新規來了。14日晚,深滬交易所发布改革後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在新版退市制度中,新增市值退市標準,財務退市指標更嚴苛,並增加財務造假類退市指標。取消暫停上市和恢覆上市,加快退市節奏。
具體來看,新增市值退市,標準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此外,面值退市標準明確為“1元退市”。
財務退市指標更嚴苛。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後凈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新增財務造假類指標:過去3年虛增利潤、凈利潤每年平均金額均超當年相應數據的100%,且總額超10億元;或資產負債表各科目過去3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數額超凈資產50%,且總額超過10億元。
取消暫停上市和恢覆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
新增規範類指標,信息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證其真實性兩類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具體情形包括: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違規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將被終止上市。
面值退市、市值退市類改為不設退市整理期。其余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同時放開首日漲跌幅限制。
新增四種風險警示類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最近三年扣非凈利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違規擔保余額超1000萬元或達凈資產的5%以上;無實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提供關聯資金較大。
設立風險警示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投資者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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